词条 | 高桂亭 |
释义 | 离休干部高桂亭 女,1927年12月生,山东齐河人。原任职于贵州储备局。离休干部。兼任客座教授。主要业绩:1984年在贵州储备局离休后,参加了贵州省老年大学第一期绘画班。1989年绘画作品参加了河南、贵州两省举办的老年书画联展;1989年参加了庆祝贵州省解放40周年书画研究会员作品展;1992年在北京参加物资部国家储备局举办的老干部书画、根雕、工艺作品展览,获得优秀作品纪念奖和荣誉证书;1993年参加贵州储备局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周年书画展,获二等奖和荣誉证书;1997年绘画作品被编入《中国当代老年书画家大辞典》并发有当代老年书画家证书;1998年编入《中华书画集萃》获荣誉证书,1998年编入《中国著名书画家精英博览》,1999年7月作品编入内蒙古《中国书画篆刻名家精品大典》;8月参加了山东、贵州两省庆祝建国50周年喜迎澳门回归老年书画联谊展和9月份参加贵州全省老干部庆祝建国50周年暨迎澳门回归书画展获得荣誉证书,作品入选《贵州省老年书画选集》。另有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发有润格认证书、特聘书画家证书和新长征民族文化艺术传播中心的客座教授证。以自豪的心情辞别1999的旧岁,以充沛的精力跨越2000的新世纪。 山东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高桂亭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三级警监警衔。 1974年5月至1975年6月,任广饶县第三中学教师;1975年6月至1978年9月,任广饶县油郭公社团委副书记;1978年9月至1980年11月,在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学习(1980年2月至1980年11月,在中央警校学习);1980年11月至1984年9月,任山东省警校业务教研室教师;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任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文系学员;1986年7月至1987年3月,任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系教师;1987年3月至1991年12月,任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副科级干部、保卫教研室副主任;1991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副主任兼内保研究室主任;1994年5月至1997年5月,任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主任(副县级);1997年5月至2001年3月,任东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1年2月,任山东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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