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浮标 |
释义 | 浮于水面的一种航标,是锚定在指定位置,用以标示航道范围、指示浅滩、碍航物或表示专门用途的水面助航标志。浮标在航标中数量最多,应用广泛,设置在难以或不宜设立固定航标之处。浮标,其功能是标示航道浅滩或危及航行安全的障碍物。装有灯具的浮标称为灯浮标,在日夜通航水域用于助航。有的浮标还装雷达应答器、无线电指向标、雾警信号和海洋调查仪器等设备。 基本解释1. [float]∶标明水体表面下的物体(如捕龙虾用的筐篓)位置的浮于水面的指示器 2. [buoy;floating mark]∶锚泊在固定地点的漂浮体,用来引导或警告海员,或用来系泊船而代替锚泊 详细解释一种金属制或木制之器,一端系於水底,其本身浮於水面。用来指示航道的界限,航行的障碍物和危险地区。 唐 陈子昂 《洪崖子<鸾鸟诗>序》:“寄孤兴於露月,沉浮标於山海。”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二节:“在他们的遗址里,发现了长约二米的木桨,还有陶、石网坠,木浮标,竹鱼篓。”《新华月报》1950年第3期:“关于管理海港河道、灯塔浮标、气象报道等助航设备的职务……全部移交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或市的港务局。” 基本概念浮于水面的一种航标,是锚定在指定位置,用以标示航道范围、指示浅滩、碍航物或表示专门用途的水面助航标志。浮标在航标中数量最多,应用广泛,设置在难以或不宜设立固定航标之处。浮标,其功能是标示航道浅滩或危及航行安全的障碍物。装有灯具的浮标称为灯浮标,在日夜通航水域用于助航。有的浮标还装雷达应答器、无线电指向标、雾警信号和海洋调查仪器等设备。 浮标有不同的种类和规格,按布设的水域可分为海上浮标和内河浮标。海上浮标标身的基本形状有罐形、锥形、球形、柱形、杆形等。由于浮标受风、浪、潮的影响,标体有一定浮移范围,不能用作测定船位的标志。若采用活结式杆形浮标则位置准确,受撞后可复位。内河浮标有鼓形浮标、三角形浮标、棒形浮标、横流浮标和左右通航浮标等。浮标的形状、涂色、顶标、灯质(灯光节奏、光色、闪光周期)等都按规定标准制作,均有特定含义。 海区浮标具有国际性质,世界各国的水上浮标系统历来不统一。1971年国际航标协会的技术委员会把各种海上浮标归为A、B两个系统。A系统为侧面标志(面向港口红色在左)和方位标志相结合的系统;B系统为侧面标志系统(面向港口红色在右)。1980年11月,在东京举行的第10届国际航标会议上合并A、B系统为统一系统,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等5类标志。侧面标志在A、B系统中标示内容相反,其他4种标志是一致的。方位标志是在以危险物或危险区为中心的真方位西北至东北、东北至东南、东南至西南、西南至西北4个象限内,分别设立北方位标、东方位标、南方位标、西方位标,标示可航水域在方位标同名一侧。孤立危险物标志设在危险物上或尽量靠近危险物的地方,指示船舶应避开航行。安全水域标志设在航道中央或中线上,标志周围均可通航。专用标志用于标示某一特定水域或特征,如检疫锚地、禁航区、海上作业等。 欧洲国家、非洲国家和海湾地区,以及亚洲一些国家和澳大利亚、新西兰采用A系统,称为A区域;美洲国家、日本、韩国、菲律宾采用B系统,称为B区域。中国在国际海区水上助航标志A区域的原则基础上,结合中国情况于1984年制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国家标准和《中国内河助航标志》国家标准,并已付诸实施(参见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和中国内河助航标志)。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