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士美 |
释义 | 个人履历丁士美(1521~1577),字邦彦, 号后溪,淮安府清河县人。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1559)状元。万历初,任吏部左侍郎。为官清廉,绝馈遗。与人处退然若无能,意所不可,辄怫然见辞色。遭父丧,以毁卒,谥文恪。 人物生平丁士美为人缜密、端重,以道义自持。在贡学读书时,有一次补发粮食,别人欺他年少,将他的那一份给分了,丁士美怡然且不形于色。进士及第后,京师有一有钱人家,欲将女儿许配给他,丁士美婉言谢绝,一时名声大起。本科殿试毕,考官呈卷时,第一名已有拟定。但世宗阅过不满意,及至丁士美卷,见其策对首起便言: “帝王之致治,是必君臣交儆,而后可以底德业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后可以尽代理之责。”并提出“去三浮,汰三盈,审三计,”“三浮”是指:官浮于冗员,禄浮于冗食,用浮于冗费。“三盈”是指:赏盈于太滥,俗盈于太侈,利盈于太趋。“三计”是指:有不终岁之计,下也;有数岁之计,中也;有万世之计,上也。世宗极为赞赏,亲自用朱笔圈“君臣交儆,人臣自靖”八字,填于首,遂擢丁士美第一甲第一名。时年39岁。 成就及荣誉丁士美考取状元后,授翰林修撰,预修《永乐大典》。当时世宗专用严嵩,海内耗竭。丁士美的策论切中时弊,受到士大夫们的一致推崇,但官阶十年都不得升迁。先是,浙江人赵祖鹏同为翰林官,有一女为权臣陆炳的继室,倚仗陆炳的势力,富贵一时,赵祖鹏还有一个小女儿,才貌双全,当时丁士美已丧偶,赵祖鹏便欲将女儿嫁给他,丁士美拒绝了这门婚事。而会元蔡茂春仰慕赵家的权势,竟入赘为婿,一时清议沸然,大家都鄙薄蔡茂春,而推崇丁士美。不久,陆炳去世,赵祖鹏亦被贬谪,家境立刻衰落,蔡茂春亦在官场屡遭不顺。隆庆六年(1572)丁士美掌翰林院事。万历初,任吏部左侍郎兼学士。曾五次出任考试官,均能公正选拔,不受请托,不徇私情。任上,他谢绝一切馈赠,就是亲友也绝不留情面。每次进见,他都能正言劝谏,反复开导,帝多容纳。丁士美与人相处退然若无能,然所谈若不合其意,则怫然见辞色。后因父丧,哀毁过度而卒。赠礼部尚书,谥文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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