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第四种剧本 |
释义 | “第四种剧本”是剧作家刘川对1956年前后出现在中国剧坛的一批戏剧的概括。这些剧本突破了当时剧坛所流行的公式化、概念化的框框,而显示出某些特色。被称作“第四种剧本”的,主要有杨履方的《布谷鸟又叫了》、岳野的《同甘共苦》、海默的《洞箫横吹》。此外,鲁彦周的《归来》、何求的《新局长来到之前》、王少燕的《葡萄烂了》、李超的《开会忙》等剧作,因其相似的创作倾向,也被看作是“第四种剧本”。 杨履方、海默、岳野等戏剧家或是在解放区成长,或是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戏剧创作,所受影响大都是苏联的。而50年代苏联戏剧界观念的变革,尤其是重申“写真实”的观念,更是深刻地影响着“第四种剧本”的创作及其审美特征。 “第四种本”的成就表现在: 一、勇敢地突破“人性”、“人道主义”的禁区,大胆描写人的道德、情操和爱情生活,深入剖析人的吩咐复杂的内心世界,塑造出一批真实典型的人物形象; 二、勇敢地突破只准“歌颂”不准“暴露”的禁区,大胆地干预生活,尖锐地揭露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严重矛盾和冲突。 刘川在1957年6月11日的《南京日报》上发表署名为黎弘的文章《第四种剧本》,提出: “三种剧本”:概念化地描写工、农、兵斗争生活的剧本。 “第四种剧本”:“不属于上面三个框子的非概念化的戏剧剧作”。表现在戏剧观念、题材选取上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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