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发展规划体系;负责规划、计划的制定、评估调整等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城乡一体化、产业发展配套措施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调控政策,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和有关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 2、负责协调全市经济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综合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运行趋势,进行经济预测、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经济调控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提出全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及资金安排建议,并纳入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牵头建立空间布局规划、资源许可利用、行业准入标准等。根据分工承担使用国内国外资金(不含外商直接投资)进口设备免税审核及政策协调工作;负责按程序进行审核申报和审批非民间资本基本建设项目,组织调研、项目论证,指导项目评估;负责工程咨询业等投资领域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 4、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省、国家重点项目争取、资金筹措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全市重点项目的稽查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审核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台、港、澳地区的投资项目);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跟踪督查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重点农产品进出口、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进出口指导计划,监测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订。 8、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 9、根据国家和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研究提出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意见,提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重点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方案的实施,组织综合性改革试点,承担主要专项改革试点的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和审核市级各主管部门涉及全局性或与其它部门相关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参与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和论证。 10、负责全市企业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负责全市拟上市企业的规划、培育、指导及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体改课题研究,参与研究全市市场体系的改革、培育;负责对全市产权、证券、期货市场的指导、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省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制订全市价格改革、价格管理办法。 13、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部门和镇(街道)价格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根据定价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工农业商品、房地产、垄断性经营、重要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经营性中介服务费、无形资产等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 14、负责制订全市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1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指导全市性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16、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价格调控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及收费项目成本的调查分析;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17、负责对本市涉案价格鉴证认证、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司法部门委托的赃物估价、经济纠纷争议标的物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8、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我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规定;及时掌握粮食供求宏观信息;实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 19、监督全市粮食流通中的粮食购、销、调、存、加工和进出口工作;协调落实库区、灾区、缺粮贫困山区和城镇特困户的粮食供应;保障驻义部队粮食供给;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20、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和发展,负责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1、落实全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国家、地方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协调市中心粮库等仓储设施建设。 22、协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局内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材料及日常文件的核稿;协助局领导建立健全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专项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督查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财务、文秘、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督查、保安、档案、信访、宣传、保卫、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等;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组织或参与制定综合性、政策性文件,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和补充完善,协调政策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完成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综合性投资、价格、粮食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等制度、办法等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培训和宣传工作;牵头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应诉;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活动,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生产力布局规划;负责各类规划的审核、衔接、评估调整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 国民经济综合科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重大政策建议;负责牵头起草年度计划报告,协调平衡各项专项计划,负责年度计划实施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季度、年度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跟踪,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进出口与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参与高校、中专教育招生计划编报,重要物资、资源的宏观调控和储备;研究、规划、指导第三产业发展;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和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投资管理科负责提出全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目标、项目布局;搞好重大项目的储备,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草拟有关管理政策、规章草案和改革措施;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和争取项目资金以及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监测、分析基本建设的发展情况;组织调研、项目论证、指导项目评估;组织和参与竣工验收、稽核办、招投标办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等投资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 产业发展科研究提出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一、二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一、二产业核准项目审核上报,参与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模和方向;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审批和上报外商投资、外债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应对入世、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跟踪督查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对外商转让的管理。 经济体制改革科负责提出年度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任务、重点及实施意见建议,反馈全市综合改革动态和信息;组织综合性改革试点,承担主要专项改革试点的协调工作;开展具有前瞻性、全局性体改课题的调研、参与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动态调研,提出决策建议;参与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事业机构体制创新;负责全市企业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负责资本市场培育,全市产权、证券、期货市场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市场体系培育和改革调研,提出决策建议;参与政府审批制度改革。 价格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审核、制定、调整价格管理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组织实施上级管理商品价格的改革方案;协调商品价格争议;负责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综合分析全市价格形势,必要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指导全市建立健全风险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收费管理科负责收费项目成本的调查分析;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性服务收费、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收费管理政策,提出收费标准调整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收费(价格)管理办法;核定收费(价格)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验审制度;开展收费成本、费用调查测算和企业负担监测工作;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粮食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粮食的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保证我市粮食安全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我市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管理与发展;及时掌握粮食供求宏观信息,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市场储备粮增减与轮换计划的建议并督促实施,协调组织“订单粮食”的签订与收费;保障驻义部队的军粮供应并组织协调其它粮食的政策性供给;指导全市粮食仓储工作,负责“一符四无”等粮食储藏制度的制订修订、督促落实全市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检查监督储备粮库存、质量与安全情况;负责粮食政策性业务完成实绩的审核工作;制订实施粮食政策性业务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市场有序、繁荣、规范发展;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安全生产和防汛防灾工作。 办公地址义乌市行政中心3号楼20、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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