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秋水 |
释义 | 杨秋水,曾用名伊人、医人,男,汉族,1931年8月15日出生,原籍福建省安溪县。文化程度福建省直机关业余大学二年,1949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6月入团,195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3月离休。正处级。 1948年7月,秋水南安师范学校简师毕业,曾任小学教师,从事教学和革命宣传工作;1949年8月,正式脱产,参加革命;1949年8月至12月任区借粮队队员;1950年1月至1955年8月,任南安县人民政府司法科科员、副科长,德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53年9月至1954年6月,参加华东政法学院第一期司法干部训练班专业培训;1955年9月调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县级)。 离休后,于1994年经省司法厅批准取得律师执业证,从事律师工作。 他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依靠群众,秉公办案,并注意组织调解员培训,积极开展民间的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享有"少年老成"的美誉。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重大案件的审核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公正执法,铁面无私。1958年曾通过认真阅卷,发现疑点,深入实地调查和进行科学检验,终于排除阻力,使已被一、二审判处死刑的詹桂娘"教唆毒杀"冤案,得到平反昭雪、无罪释放。该案例《刀下留人》,1997年已编入《八闽公案》第一辑《明镜高悬》,公开出版发行。 1962年1月至1970年5月,他调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并参加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当老实人,实事求是地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工作作风的客观情况,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整顿作出应有的贡献。 1970年6月,他被下放福州市台江区,参加鳌峰洲围垦工程后,任区革委会宣传组组长,区办事组副组长。粉碎"四人帮"后,于1977年11月调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专案组任小组长。1978年6月至1985年8月先后被选为鼓楼区第八届和第九届人民代表,并被选举担任鼓楼区革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正确路线,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开拓进取,廉洁自律,屡获好评。1985年1月2日,兼任六一中路扩建指挥部总指挥,采取改革措施,于8月17日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提前完成扩建任务,创造了修路的"福州速度",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总结实践经验,撰写的《坚持改革开放、实行综合开发--浅谈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新途径》一文,获市科协优秀论文三等奖(省级水平)和市城市科学研究会优秀建议奖,并先后被选为福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和学术委员。 1985年8月,秋水被调中共福州市委任副秘书长,兼市委"543"(现改名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福州市市容、交通整顿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和市委办公厅巡视员、市委第二办公室第二主任等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尽心尽责,积极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评为"温暖的榕城"系列活动积极分子,制止动乱、稳定局势斗争积极分子和福建省爱国卫生先进工作者荣誉。 1992年3月离休后,被聘为福州市直机关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老干部政策,及时反映老干部"两项待遇"和"两费"的落实等情况和干部信息,促进老干部"两项待遇"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后,他在福建省第二律师事务所(现改名福建三通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坚持奉献余热,继续为人民服务。在律师工作中,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义务法律咨询,无私奉献余热;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不论寒冬酷暑,坚持每周三下午在于山老人活动中心,接受离、退休人员和工人、居民的义务法律咨询。仅1995年以来,九年中就接受义务法律咨询二千多人次,义务代书一百多份。受到咨询群众和当事人的广泛赞扬。《海峡都市报》、《福建老年报》等报刊曾予报道。 1999年在开展"三讲教育"和"三比"争先创优的活动中,被福建三通律师事务所评为形象律师。2000年2月16日,福建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曾予通报表扬。同时,还积极参加福州市直机关老干部联络员,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联络员,福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等社会活动和法律顾问工作。暮年不改初衷志,丹心为民永追求,发挥老共产党员的优势和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1年6月26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时,被评为市直机关1999-200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受到表彰和奖励。秋水诚信于人,执政为民,是一位为党为人民事业忠心耿耿的优秀干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