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
释义 | 县政务中心是新津县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办公区域分A、B区,共七层楼5000平方米。挂靠政务中心的下属机构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入驻了国税、地税、房管、工商、公安等36个部门,140名工作人员。 县政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制定规范县政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二)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对县政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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