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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词本位
释义

一、术语

“本位”是政治经济学中的术语,指货币制度的基础或货币计算的标准。汉语语法学借用“本位”这个术语表示以什么为基础描写语法现象。词本位,又称词类本位,就是指以词法为重点,以词类为基础来描写语法现象的语法体系。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就是这种体系的代表。

“词本位”中的“词”指“词类”。1898年《马氏文通》问世,它是我国第一部成系统的以文言为研究对象的语法著作,《文通》的出版,标志着中国现代语法学的诞生。《马氏文通》洋洋十卷,除《正名》一卷外,八卷讲“词”(字),一卷论“句”(句读)。给人的感觉是以词类(字类)为纲来建立它的语法系统。不过,《马氏文通》并没有声明它的语法本位观念是“词类本位”,称其为“词本位”说乃是后人对其语法体系的一种认可和评价。

二、词本位的代表著作——《马氏文通》

《马氏文通》是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1898年9月出版,正值西方词本位语法盛行之时。希腊语、拉丁语词形丰富,词的形态变化基本上可以表明词的语法类别以及词在句中的功用,加之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有比较简单的对应关系,词法描写清楚了,句法的内容也相应地交待清楚了。所以19世纪以前西方讲语法总是以词法为主,句法不受重视,许多句法现象都放在词法里讲,这是个古老的传统,从古代希腊语法、拉丁语法就是如此。可见《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不是作者凭空想到的,而正是西方语法潮流影响的结果。马氏认为“各国皆有本国之葛琅玛,大皆相似,所异者音韵与字形耳。”因此,他主张依照拉丁语法来描写汉语,《马氏文通》的成书,正是他的这种主张的具体实践。全书共十卷,第一卷“正名”是通论,第二到第九卷讲词类,只有第十卷是讲句读(句法)的,这样的内容安排,正体现了《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是根据“西方已有之规矩”建立起来的典型的词本位语法体系。

有的语法学者认为,“《马氏文通》并非重词法而轻句法,因为讲词类,目的全在于讲句法,而且在讲词类中,也零碎谈及不少句读问题。纵观全书,此书本旨,不能不是专论句读的”,因此,《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不是词本位。我们觉得,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关于《马氏文通》的本旨,马氏自己也有过表述:“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句读焉。”马氏的上述设想确实是很好的,“只是实行起来未必能够如愿。我们知道,词类不仅占去全书篇幅的十之八九,而且实质上是书的核心部分,因而《马氏文通》并未做到‘专论句读’,仍然是以词类为纲的。”至于在讲词类中,也零星谈及不少句读问题,这种做法正和西方词本位语法著作把许多句法现象放进词法里讲解是一脉相承的。

继《马氏文通》之后,还有一些影响较大的语法著作,如陈承泽的《国文法草创》(1922年)、杨树达的《高等国文法》(1930年),这两部著作都是只讲词法,不讲句法,所以也都属于词本位语法体系。

三、词本位的不足之处

汉语的词本位语法体系,是移西就中之作,它无视汉语的语法特点。汉语与印欧语系的语言不同,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没有简单的对应关系,因此,西方的词本位语法体系根本不适应汉语的实际,以词类为纲来描写汉语语法现象,只能是削足适履,所以语法学家,不得不再探求和构拟一种与汉语语法特点相适应的、新的语法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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