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绥阳县中小学国防教育实施意见 |
释义 | 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公民国防意识和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激发青少年的爱国热情,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县中小学国防教育,根据《国防法》、《教育法》、《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及《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特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育目的和原则 在中小学生中进行国防教育,目的是使学生逐步了解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初步的军事技能,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发报效祖国、献身国防的思想感情,为把青少年锻造成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四有”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1、要在贯彻教育方针的前提下,与学校德育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以传授国防知识为主,充分体现国防教育的特点。 2、要针对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年级学生,分层次由浅入深、由易入难,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活动。 3、要始终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坚持把提高学生爱国主义觉悟,激发学生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要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主体,注意发挥人民武装、宣传、工青妇等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形成学校国防教育齐抓共教的合力。 二、教育内容和要求 小学阶段:以国防常识教育为主,重点是爱党、爱国、爱军的“三热爱”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军尚武情操。 1、建立家乡、祖国、首都的概念,认识国旗、国徽、党旗、党徽、军旗、军徽。 2、了解“七·一”、“八·一”、“十·一”等纪念日来历,知道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和历史功勋,会讲一些革命先烈和少年英雄的故事。 3、了解祖国的疆域及周边国家,了解我国反抗外来侵略的正义斗争史。 4、初步体验站岗、操练、执勤等军事生活,了解一般的兵器、弹药等常识。通过教育,使幼小的心灵受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的熏陶,奠定为祖国强大而发奋学习、立志成才的思想基础。 初中阶段:以国防知识教育为主,重点是国防精神、国防历史的教育,激发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1、懂得国防、战争、和平的含义,国防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2、学习我国的领土、领海、领空等国防地理知识。 3、熟悉近代帝国主义列强发动的多次侵华战争和中国人民抗击外来侵略的斗争史,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成长过程和丰功伟绩,知道中外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4、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组织队列训练,学习军人仪表、作风,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学习“三防”知识,结合军事夏(秋)令营、少年军校等活动体验军营生活。 通过教育,使学生理解人民军队是捍卫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柱石,认识到保卫和平、保卫祖国是当代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勇于为国家利益牺牲奉献的观念。 高中阶段:以国防理论传授和军事实践为主,重点是国防战备、国防法制和国防科技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献身国防、报效祖国的责任感。 1、进行基本国防理论教育,初步掌握国防构成、国防建设方面的知识。 2、学习《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等有关国防法规,使学生明确公民应履行的国防义务。 3、学习世界各国,特别是我国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国防领导体制等,了解当前的国防军事形势、现代军事科学和武器装备发展状况。 4、学习投掷、攀登、越野、制作航(船)模等军体活动的技能,进行阅兵式、分列式、射击、战地救护等方面的军事训练。通过教育,缩短学生与后备军人之间的差距,引导广大青年从朴素感情的自发状态向精忠报国的自觉行为转变,立志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伟大事业作贡献。 三、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学校国防教育要贯彻长期、有效、稳定的方针,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进行。 1、课堂教育。即结合学科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要抓住各学科教育内容与国防教育内容的结合点,努力挖掘教材中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方面的教育素材。在历史、地理教学中,应着重讲清旧中国有兵无防、任人宰割的屈辱史和广大人民群众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史;在语文、政治教学中,应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着重穿插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灌输国防精神、国防法制等基本常识;在数学、物理、化学教学中,应着重揭示这些学科知识在军事领域的广泛运用;在外语、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教学中,要注重挖掘其深刻的思想内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献身国防事业的热情。 2、渗透教育。即把国防教育寓于学校各项课外活动之中,有意识地进行国防精神的渗透。要发挥少先队、学生会、共青团组织及班(组)的作用,积极开展升旗唱国歌、知识竞赛、读书读报、瞻仰烈士、春游秋游、军民共建、慰问军烈属、学雷锋做好事等活动,利用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形式,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国防意识的熏陶。 3、专题教育。即按照国防教育的系列内容,依据专门教材,分专题对学生进行专门教育。各学校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国防建设发展、学生自身实际,在结合学科进行教育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普遍关注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适时地组织开展一些国防教育专题讨论、辩论、演讲、讲座,帮助学生系统连贯地接受国防教育,强化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 4、行为教育。即以军事活动为载体,使学生在亲身感受中接受国防教育。要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参加军事夏令营、军训、到军营体验生活、做军事游戏、进行军事项目比赛,有条件的单位可创办少年军校、预备役军人职业学校,使学生亲身体会生活,接受军事知识,从而增强国防教育效果。 5、随机教育。即结合有关节日、纪念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多种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接受国防精神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为阵地,利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利用“八·一”、“全民国防教育日”“十·一”以及革命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历史上的“国耻”日,进行国防教育宣传;利用普法、征兵等机会,进行国防、法制、兵役义务和拥军尚武观念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教育的实施与保障 为保证中小学国防教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国防教育机制。 1、要建立组织领导制度。各单位的国防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国防教育。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管理,每年应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中小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增强指导工作的科学性。学校国防教育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应统一制定和落实学科渗透国防教育的实施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年级组、教学组共同承担国防教育的教学任务。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人武部门要主动协调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提供信息、资料、智力等支持,帮助学生搞好国防教育;宣传部门要把中小学国防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和社会教育规划,切实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青少年的国防教育。 2、要建立教学保障制度。教育局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师资培训。要把国防教育列入师资培训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利用召开校长会、教师会等时机搞好以会代训,平时可采取示范教学、教研、演讲活动等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国防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 3、要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国防教育纳入考核评比中,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对在中小学国防教育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国防教育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先进称号和评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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