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成立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的通知 |
释义 | 川教〔2010〕14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做好四川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制定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经研究,四川省教育厅决定成立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 长: 涂文涛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唐小我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林祥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 何绍勇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姜树林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晓都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王 康 省教育厅副厅长 洪 流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光富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李卓明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 东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厅总督学 狄志军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专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厅政策法规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财处、组干处、人事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师范处、民教处、科技处、宣思处、学生处、体卫艺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考试院、教科所、技装处、后产处、电教馆、信息中心、教育报刊社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文本起草组。负责四川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文本制订工作。由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经费测算与改革发展项目组。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测算,研究设计我省教育重大改革发展项目。由计财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三)综合协调组。负责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任务分解。由办公室牵头。 (四)宣传组。负责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由宣传思想工作处牵头。 (五)专家咨询组。负责为我省规划纲要编制和实施提供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咨询,由法规处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专此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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