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方案 |
释义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68号)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见附件)。 (二)有经费: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地政府或部门编制当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作。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各项创建工作按期完成。官渡镇、长期镇、元厚镇、大同镇、葫市镇和石堡乡等乡镇作为重点示范乡镇。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各乡镇(街道)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发展方式、避让路线等,为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建设,发挥“十有”作用。将“十有”标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体制建设模板,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长效机制,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作用,确保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行。 附件:赤水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赤水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国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正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廖晓波 市财政局局长 罗天虎 市气象局副局长 宋秋萍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任明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学黔 市科教局局长 杨润华 市水利局局长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周山荣 市林业局局长 刘 涛 市民政局局长 冯雪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潘文清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大队长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李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文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罗江涛、陈锐、赵勤学、王智勇、王青明等组成,具体负责“十有县”建设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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