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禁碑 |
释义 | “十禁碑”,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新庙村五组肖家纸厂。这是一块类似村规民约的石碑,石碑宽0.42米,厚度不等,厚处有0.19米,最薄处则只有0.11米,高1.1米。碑文从左至右竖书,皆为繁体字,全文如下:一禁砍挖树木 ,强割所蓄柴草;二禁放牛牧马 ,田边践食禾苗;三禁庆吊会场 ,痞党开宝赌博;四禁秋夏黄粮 ,男妇明捡暗窃;五禁三五成群 ,强折桑柘树叶;六禁乞丐三五 ,沿门强讨恶要;七禁偷折木子 ,窃取瓜果园蔬;八禁成群结队 ,网打堰塘家鱼;九禁欺善凌弱 ,恃横强赊恶买;十禁夜行无火 ,停住外来流痞。违者公议禀官 决不拘情。 据当地人介绍,此碑是1962年至1963年间,在其肖家祖坟旁发现的,当时石碑保存完好,后来部分被损坏。70年代才搬至纸厂附近做涵桥用。据考证,此碑为清朝光绪年间村民自发制定的“十禁碑”。? “十禁碑”的发现,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是从物质文明建设来看,据史料记载,东宝区子陵铺镇新庙一带在历史上经济就比较发达,曾有“小汉口”之称。碑文中禁“放牛牧马,田边践食禾苗”、禁“强折桑柘树叶”、禁“偷折木子,窃取瓜果园蔬”、禁“网打堰塘家鱼”等条文,也充分说明这里畜牧业、养蚕业、林果业、渔业和庭园经济等都较为兴盛;这对于我们今天发展调整农业结构,多种经营,抓好庭院经济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二是从农村精神文明方面来看,对当今农村道德规范建设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十禁碑”本身就是古时乡村的一种行为规范,如碑文中禁“砍挖树木”,与现在提倡的“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如出一辙;又如禁“牛马践食禾苗”、禁“庆吊会场、开宝赌博”、禁“乞丐强讨恶要”、禁“偷瓜果园蔬”、禁“欺善凌弱、恃横强赊恶买”、禁“停住外来流痞”等等,与现在的刹“抹牌赌博风”,禁止打架斗殴,提倡“团结邻里”、“尊老爱幼”、“公平买卖”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碑文中“众姓同立”字样,足见当时民风纯朴,道德高尚。三是从档案收藏价值方面来看,有利于丰富馆藏内涵,突出荆楚特色。截止目前,荆门市档案馆还没有石刻档案,湖北省各级各地档案也未收藏村规民约方面的古石碑。“十禁碑”的发现和成功收藏,填补了这一历史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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