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庆元县教育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四)管理中小学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组织教师、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研究、培训、进修。 (五)负责高校、中专招生考试工作。 (六)负责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考录、分配工作。 (七)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电化教育、图书仪器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八)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的督查;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信息的发布;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调处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人事科负责局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调配、奖惩等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学校)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职称的评聘,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和派遣工作;负责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承办人事部门下达的编制、工资、职称、干部等年报工作;负责处理人事管理方面的信访工作。 计划财务科(基建管理科)制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收费标准,编制事业经费;负责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汇总、审编教育统计年报及财政、统计等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编制教育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并负责对基建项目投资的监督和管理。制订中小学校舍建设规划;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破旧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中小学基建和维修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基建和维修项目预算审查、工程质量监督。 督导室制订学校督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案;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负责校长工作的督查评估;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配合县政府督导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组织评选文明学校、先进单位。 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党纪政纪情况;调查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和本级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负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建设项目预决算、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审计和主要项目的后续审计工作;负责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办的事项。 单位地址松源镇石龙街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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