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水使者 |
释义 | 官名。秦有都水长、丞,掌管陂池灌溉、保守河渠。西汉治水之官,原来分散在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三辅(指京城附近地区)各部门,官名都叫都水长、丞。武帝始设左右都水使者,总领水官。西汉末哀帝省都水使者。东汉改置河堤谒者。西晋置都水台,主官即称使者,以河堤谒者为都水台属官。南朝宋一度改都水使者为水衡令。梁、陈时称大舟卿,为十二卿之一。官秩在列卿中最低,为九班(太常卿最高,为十四班)。北朝也有都水台、都水使者。隋官署名与官名都称都水监,后又改官名为都水使者。唐同,使者官秩,隋从五品,唐正五品上。后宋、辽、金、元都有都月监,官名不称使者。参见“都水台”。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