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婉 |
释义 | 陈 婉 (1942一 ),女,新加坡归侨,海南人,1951年回国,政工师。在党的教育下,1956年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8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2年中师毕业。从事人民教育工作20载,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1964年曾被评为学习毛著积极分子。1977年曾代表海南省屯昌县文教卫生系统代表—上京瞻仰毛主席遗容。1982年到海口市自来水公司从事妇女工作,在任何逆境下从不自卑,不泄气,把“一片丹心图报国”作为座右铭。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展着各项工作。以满腔热情和诚挚的感情对待职工,做群众的贴心人。曾发动广大职工捐了25833元,送到特困职工家里。其写稿、授课,举办“四自”、“婚恋”、“人口”、“优生优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讲座。不断激励妇女争取上进,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文化素质及生产技术水平,帮助她们健康成长。有十位女工被提为科级,有14位提升为股级干部。班长46位,占班长总数48.7%,获得初级职称的有16人,中级职称的有35人。坚持开展“争当文明公民,争创文明家庭”活动多年,涌现出了28位文明公民,文明家庭126户,使公司99%的家庭保持稳定。因此,该项工作连年达标。其就是这样忘我地工作,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获得省、市先进女工干部,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岗位明星,“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 武汉音乐学院教授女,1925年生,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自幼在香港跟随威娜美拉女士和夏利柯教授学习钢琴,并通过英国伦敦圣三一音乐学院钢琴高级班考试。解放后,先后随东德及波兰钢琴家进修两年半。 解放前在广东省艺术专科学校从事钢琴教学,解放后先后在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中南音乐专科学校, 湖北艺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执教至今。曾任武汉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及湖北省钢琴业余考级评委会主任,多次在全国性、地区性钢琴比赛中担任评委。1994年退休后,被学校返聘从事钢琴教学至今。 在多年的教学生涯中,培养了许多钢琴专业人才。学生中有20余名在全国各大专院校中从事钢琴教学工作,部分发挥着骨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有10余名学生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留学,有3人先后荣获第二、四、五届霍罗维茨国际钢琴比赛青年组的第三名,1人获李森科国际钢琴比赛第一名等。有一部分学生在海外从事钢琴教学,部分学生学成回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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