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释义 | 一、单位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流通领域中的商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协调产(商)品质量、计量纠纷的调解。 3、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安徽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南陵县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质量形势的宏观分析和质量信息的发布;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初审和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的管理工作;受理质量申诉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 4、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 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县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行为;管理全县计量器具产品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 统一管理检验机构,监督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 5、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防伪技术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工作。 6、综合管理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的在本县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7、领导和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 8、承办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及基本职责徐静 职务:局长,党组成员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协会工作,联系行政服务中心 沈为平 职务: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职责:分管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及标计科、技术所工作 陶鹏飞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职责:分管食品科、特种设备科和质监科工作 朱金根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职责:分管稽查大队、执法监督科工作,协管局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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