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梅州市文化局 |
释义 | 单位历史 1973年5月成立梅县地区文化局。 1980年5月梅县地区行署文化局。 1984年月10月梅县地区行署文化处。 1988年3月----现为梅州市文化局。 历任局长 张志瑶 1978年11月----1983年6月<br> 钟锦达 1984年4月----1987年8月<br> 李嘉尚 1987年8月----1993年9月<br> 陈述平 1993年9月----1998年10月<br> 严 峻 1998年10月----2001年8月<br> 陈志杰 2001年8月----2003年7月<br> 罗任权 2003年8月----2004年12月<br> 郭 劭 2005年1月----现在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1)人秘科(与纪检、监察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委、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人事编制、职称、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文化事业以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拟局重要文件、报告;拟订文化事业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局机关资金及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指导文化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提案议案、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br> (2)艺术科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拟订并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指导艺术创作、生产以及直属艺术剧团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协调、指导重大文艺活动;指导中等艺术教育的业务工作;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的项目的联络、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 (3)社会文秘科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城乡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承担市山区文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文化市场科(挂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动态,参与草拟地方性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动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电影发行、放映和演出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市县设立的营业性文艺表演罢休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承担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议办公室、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文物科(挂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办公室牌子) 参与起草、编制、文物博物事业以展中长期规划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指导、监督重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指导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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