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麻城市规划管理局 |
释义 | 简介麻城市规划管理局成立于1993年3月,设有4个科室、10个下属单位和一个派出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9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17人,助理工程师52人。 自成立以来,该局依据“两法一条例”,依法履行全市范围内城乡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监察和测绘行业归口管理等工作职能;完善了以“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流程;同时,在合理引导私房建设、临街立面“三定”管理以及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了一条适合麻城实际的规划管理新路子,为麻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城市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湖北省城市规划行业先进单位”,黄冈市“文明单位”和“服务开发区建设先进单位”。 在新的世纪,我局将继续高举改革大旗,描绘世纪蓝图,为早日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麻城市建设成为大别山地区的山水园林城市、商贸旅游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测绘行业的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本市规划、测绘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市城镇体系规划、市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协调各项专业规划修编工作;负责组织市域内乡镇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 (三)负责全市规划管理,依法进行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负责城市雕塑、景观规划设计、建筑立面装饰装潢设计的审查和报批管理,以及对各类户外广告位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参与全市大、中型项目扩初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参与市直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验收。 (六)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测绘违法违规案件。 (七)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测绘发展规划,管理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监管地图的编制及出版。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规划勘测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推广和应用各类新技术。 (九)负责建立麻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负责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政务信息公开。 (十)负责城乡规划、测绘法制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麻城市城乡规划局内设办公室(挂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政工科、财务审计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挂村镇规划管理科牌子)、政策法规与信访科6个职能科室。 管辖规划报建咨询服务中心、规划设计院、测量队、龙池规划管理所、南湖规划管理所、鼓楼规划管理所、开发区规划管理所、中驿规划管理所、龙池规划中队、南湖规划中队、鼓楼规划中队、西城新区规划中队、村镇中队等13个局属单位。 联系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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