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苍山县盐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苍山县盐务局是苍山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苍山县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临沂市盐务局。 苍山盐业公司系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于临沂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一)制定盐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指示。 (二)协助法制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 (三)做好本辖区内盐产品生产、加工、运销、储备的计划编制上报统计工作。 (四)做好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登记注册和换发工作。 (五)认真落实国家对小额工业盐管理政策,加强辖区内厂矿单位食用盐产品的管理。 (六)依法监督市场盐产品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违反盐业法律、法规、规章和私盐案件,组织开展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七)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维护盐业生产经营秩序,调处盐业纠纷。 (八)依法对盐业违法案件有立案、调查、处理和组织听证权。 (九)对案情重大以及构成犯罪的有申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权。 (十)完成政府、省盐务局和市盐务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主要荣誉2004年被中国盐业协会评为“国家食盐批发AA级企业”。先后多次被省、市盐务局授予“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全省盐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全市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最佳文明服务单位”单位。 2004年被中国盐业协会评为“国家食盐批发AA级企业”。先后多次被省、市盐务局授予“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全省盐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全市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最佳文明服务单位”单位。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业科、仓储科、保卫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下辖八个配送服务队、下设盐业超市两个。 领导班子临沂市盐务局局长助理、苍山县盐务局局长、苍山盐业公司经理:彭学国。 苍山县盐务局副局长、苍山盐业公司副经理:范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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