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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州起义纪念馆
释义

广州起义纪念馆,即广州公社旧址,为原国民政府广东省立公安局,位于中国广州市起义路200号之一,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张太雷领导发动的广州起义而建立的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所在。

历史

1927年12月11日,张太雷等人在广州发动广州起义,工人赤卫队攻打位于维新路(今广州起义路)的广东省立公安局,12日下午广州苏维埃政府在此宣布成立。广州起义失败后苏维埃政府随即废止。虽然广州公社仅存三天,却是中国大城市里建立的第一个苏维埃政府,被誉为“东方巴黎公社”。1949年广州解放后,公安局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所接管,并于此设立广州市公安局。1956年,广州市政府把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对内开放。1987年,广州市公安局移交了旧址的南楼、中楼及门楼等建筑给文物部门,后对旧址进行维修复原,成立了广州起义纪念馆。叶剑英曾为此题字“广州公社旧址”。因广州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有限,直至2005年底,广州市公安局才向文物部门移交了余下的旧址北楼和拘留所。2006年开始重新修葺纪念馆,在此期间在旧址北楼挖出炮弹、手枪等文物。2007年重开。

尽管广州市公安局最后全部移交旧址,但现时广州市公安局仍在广州起义纪念馆旁,与广州起义纪念馆共享同一门牌号。

旧址于1961年被国务院选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广州起义纪念馆隶属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门票和开放时间

参观旧址原需门票,票价2元,2008年9月2日起,旧址正式免费开放。

每周二至周五9:00-12:00 13:30-16:30;

周六、周日开放时间为10:00-16:30;

周一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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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8: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