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
释义 | 机构性质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是广东省体育局的直属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和非奥运会项目的体育竞赛以及“体育节”;承办国内外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运会项目的裁判员的管理、培训和报批工作;开发、推广、普及提高群众性体育项目和活动。 具体职责一、 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赛工作 1、拟定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赛计划; 2、根据本省“体育节”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省“体育节”活动; 3、负责组织全省开展不同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 4、负责组织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竞赛; 5、负责全省非奥运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项目管理、项目推广普及和提高; 6、指导、协调各市、区申办全国群众性体育活动; 7、研究制定全省群众体育单项竞赛规程、规则及管理办法; 8、负责全民健身活动方法的研究推广和体育健身设施的研制、推广,并参与组织标准化验收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省体育局举办的国内外和全省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开拓体育竞赛市场。 二、裁判员管理工作 1、负责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运会体育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培训和报批工作; 2、组织各项目裁判员、业务骨干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比赛和培训活动。 三、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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