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烽,男,洪阳镇人,汉族,1978年2月生,学历大学本科,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南溪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1996.09-1998.07 在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读书并大专毕业;
1998.07-2000.07 任普宁市里湖镇司法所办事员;
2000.07-2001.12 任普宁市委政法委综合调研科办事员;
2001.12-2002.07 任普宁市委政法委综合调研股科员;
2002.07-2004.01 任普宁市委政法委综合调研股副股长;
(期间:2002.08参加省自学考试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2003.07参加普宁市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总分第一名并获任职
资格)
2004.01-2006.03 任普宁市直工委、市直委副书记;
(期间:2004.05-2006.03被市委抽调到普宁市委先进办任副主任)
2006.03-2008.03 任普宁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8.03-2011.07 任普宁市军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期间:通过全国在职硕士学位联考并在武汉理工大学就读公共行政
管理学MPA硕士学位)
2011.07-2011.09 任普宁市南溪镇党委书记;
2011.09- 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南溪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