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 是香港警察警衔制度中其中一个宪委级警衔,阶级位于总督察之上,总警司、高级警司之下,由警务处处长委任。
二级警司(行政):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是副科长最低警衔,如果领衔人任副科长实际相当于军队营级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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