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多部伎 |
释义 | 隋唐时期的发展隋朝刚建立不久便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七部乐”的燕乐体制。七部乐:一曰国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丽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国伎,六曰龟兹伎,七曰文康伎。隋炀帝时,又增加康国、疏勒两个乐部。 唐代燕乐体制起初完全承袭隋代燕乐体制,享隋旧制,用九部之乐。至贞观是十一年,废除“礼毕”,十四年,唐太宗统一高昌。将“高昌乐”专立乐部,形成“十部乐”。 隋代的“七部乐”、“九部乐”和唐代的“九部乐”、“十部乐”,无论是民族乐舞还是外来乐舞,多数保留了原有的传统形式,具有浓郁的外国情调和乡土气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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