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许可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 [2004]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20号)和《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施行行政许可法前期准备工作的意见》(道府发[2004]15号)精神,现就我县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计划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方式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和县委党校负责组织全县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具体承担全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县直各部门领导和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部门、本地区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1、全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行政执法人员; 3、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方法及步骤 1、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骨干培训与分级分部门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时间要求不少于40个学时; 2、本培训计划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后,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和县委党校组织2期培训,其中第一期于2004年3月26至3月27日进行,培训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县直各行政机关及部份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该班于3月25日下午在县委党校报到);第二期于2004年3月28日至3月29日进行,培训对象为县直各行政机关及部份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2名(该班于3月27日下午在县委党校报到)。 四、培训要求 1、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法培训资料》和《行政许可法文件汇编》。该资料凡参训人员人手一册(报到时领取),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可于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前另行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 2、考试:学习培训结束后,使用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并接受上级有关单位的抽查。考试时间为2004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地点在分别为县直部门在县城集中进行,各乡(镇)在其所在地自行组织。考试结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参考人员的成绩记录在省人事厅印制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2003年至2007年我县国家公务员轮训学习的记载,并作为颁发、年审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对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或者该行政执法证不予年检。 3、检查:2004年6月15日前,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到各乡镇举行为期半天的专门培训。 五、其他事项 1、已经参加过省、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不再参加培训考试。 2、学习资料费、试卷费及其他培训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3、各单位务必于2004年3月25日前将培训考试报名册填写清楚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四年三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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