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崇谦 |
释义 | 崇谦(1865-1936年) 字仲益,满族。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来滇,先任南安州(今双柏县)通判,后委任盐井渡厘金局,晋迁丽江府堂。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腊月抵楚,官楚雄府事补用府正堂,辛亥年(1911年)十月移交府事,是楚雄末任知府。 崇谦自幼受汉文化熏陶,造诣颇深,有文士之风。在南安州时,著有《南安宪纲》一卷。到楚后,几处名胜皆有题跋,并撰有《重建云泉寺碑记》、《重修杨文烈公衣冠墓碑记》、《楚雄县志序》等文,留有题赠刘丕乡对联一副:“正喜清谈闻客至;偶思小饮报花开。” 崇谦在任期间,颇重教育,致力于培育人才。当时初废科举,崇谦从七属三井筹集资金,兴办新学,开设物理、化学课程,并到日本购置教学仪器,其中两台5000倍和7000倍显微镜,当时尚属罕见。此外,崇谦又开办了女子蚕桑研究所、巡警教练所,培养了一批人才。 崇谦受实业救国思想影响较深,认为:“非振兴实业不能救贫”。在楚雄曾致力发展蚕桑,他到任不到一年,全县种桑数百万株,养蚕百余户。据县志记载,他曾设局,教以种养之法,令地方人民用心学习。凡二三日,必亲往监督,于实业生计,渐有振兴之象。此外,又试养山蚕,种植棉花及麻栗、漆腊虫树,亦初见成效。宣统元年(1909年)全县出口丝约500余斤,次年达2000余斤。 宣统二年(1910年)他倡纂《楚雄县志》,筹集资金,组织人员,礼请原开化府教授沈宗舜主笔。于仲秋伊始,至次年仲夏成稿,仅10月之期,完成12万字的《楚雄县志》,为楚雄留存了可贵的资料。 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大水,楚雄北界等村大雨如注,沿河田亩被淹,人民生活困难。崇谦督促下属清理和丰义仓,将历年欠借粮食追缴收储,并亲任总管,娠济灾民。 是年,辛亥革命浪潮席卷全国,云南省爆发了重九起义。旧历九月十二日,省军政府蔡锷电告府、厅、州、县,谓军政府已于重阳日宣布云南独立。崇谦当即邀集地方士绅,传阅电文。他虽与清帝同宗,但大势所趋,审时度势后,仍表示拥护云南反正。并到团保局传齐城厢各街长,嘱以成立保甲,宣布条规,对群众宣告起义事件,于十四日复电军政府,申明楚雄官绅各界,一体赞同反正。 云南起义后,军政府都督电称:“……满人自当以汉籍相待,一体任用,该处同胞,亦不得视为异族”,“楚雄崇守谦……若能来归,尤加优待,各属流寓满人,本军亦必妥筹善法,以相安置,勿自惊扰”。崇谦阅后对此政策将信将疑,但仍积极维持地方治安,准备移交事宜。由于他身为满族官吏,在“排满之说更烈”的情况下,十分惧怕,在十八日日记中写道:“新出大汉滇报,排满之说更烈,不胜焦灼,为世所不容,拟命玉琴(崇谦之妾)将六儿携出逃命,夫妇皆殉。而六儿又不忍离,全家尽哭。是时,全家同殉而已,伤哉!”继闻楚雄将有人与他作难,遂于十月十八日改装为团兵,佯作巡城,从东南城墙缺口处爬出城外,一路跌跌撞撞,从人或扶或牵,逃至小东村许光亮家躲避。他在十九日日记中写道:“昨一夜未眠,奔波虽疲,而劳虑千愁,不能合眼;一经思及,中心如焚,前程如何,不堪设想!……拟明日定远避之策,然又思逃避无所,只好寻一自尽”。 崇谦正拟自尽,恰遇新任滇西兵马总提调李根源因到迤西平乱过楚,闻知此事,甚为不安,即派员将他接回楚雄,宣布“定极力保护”。崇谦心惊胆颤,一见李根源即双膝下跪,李根源哈哈大笑,双手扶起崇谦说:“革命成功,已废此礼”。随即将奖扎稿与他示阅,为他颁发奖金五百,让他入楚雄籍,并委任他为楚雄自治局名誉总董。崇谦感激不尽。李根源又问:“你愿从汉或是从满?’,崇谦回答说:“听从将军酌裁,并请求赐姓”。李根源笑着说:“我们都是黄帝子孙,你就姓黄吧!”崇谦遂改姓黄,愧谢返署。后新任知府黄彝又与崇谦联宗,成为佳话。 崇谦于十一月十二日移交毕,闲居楚雄府西院。不久回省,寓南门外校场头道巷。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6日至次年5月在昆明,后乘火车到河口,改乘轮船经香港返京。民国21年(1932年)回四平,民国25年(1936年)卒于福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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