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
释义 | 主要职责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监理。 业务范围1、工程勘察(乙级:071139-ky)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 2、工程设计(乙级:071139-sy) 水利行业乙级 3、工程咨询(乙级:工咨乙10820070026) 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4、工程咨询(乙级:工咨丙10820070026) 岩土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5、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水文政乙字第070605号) 水文测报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传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水论证乙字第12207009号) 地表水(农业、水利、食品、机械、建筑业、商饮业、纺织、皮革、造纸、冶金、医药、建材、木材、服务业) 7、工程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19970064号) 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2008年重点工作(一)生产项目 1、九台三座水库除险加固初设、技设 2、榆树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初设、技设 3、长春市市区四座水库 4、长春市“十一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可研及实施方案 5、松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 6、松其灌区续建改选工程 7、榆树沿江灌区设计 8、长春市农田水利规划 9、伊通河综合治理规划 10、石头口门水源地污染治理设计 (二)加强党的建设 (三)提高产品质量 领导成员院长兼党委书记: 李本富 副院长兼总工程师: 顾鉴铭 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崔国成 副院长: 何 宏 业务分工李本富 院长兼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侧重负责财会科、人事科、监理处、办公室。 顾鉴铭 副院长兼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经营工作,侧重负责总工办、岩土处、测量队。 崔国成 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负责生产经营工作,侧重负责设计室、党办、江河公司、工会。 何 宏 副院长:负责生产经营工作,侧重负责规划室、生产经营科。 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办公室 生产经营科 总工办 岩土工程处 测绘队 规划室 设计室 人事科 财会科 江河公司 监理公司 机构沿革1959年3月11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以长许编字〔1959〕187号文决定,长春市水利局设置水利规划设计科。 1960年6月22日 市编委、编办字〔1960〕364号文决定,长春市水利局设置水利规划设计处,撤消原水利规划设计科。处长郝建刚。 1966年10月20日 吉林省水利厅〔1966〕水办字157号文,水利规划设计处更名为吉林省水利厅德惠专区水利工务处。处长陈佩礼。 1969年12月10日 长农革发〔1969〕14号文,吉林省水利厅德惠专区水利工务处更名为长春市水利工务处。处长柳仁春。 1971年4月9日 市革委会,长革发〔1971〕号文,长春市水利工务处更名为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处(县团级单位,事业编制86人),办公地点迁至西安大路51号。 1971年10月22日 市水电局,水电政字〔1971〕5号文,批准建立中共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处支部委员会,王守义任支部书记兼革委会副主任。 1972年1月7日 市革委员,长革政干发字〔1972〕7号文,任命郭志杰为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处革委会主任。 1975年4月20日 市革委会,长革农字〔1975〕12号文,任命郭志杰为支部书记,李春芳、王守义为副书记。 1978年6月12日 市革委会,长革农字〔1978〕17号文,任命王守义、付国忠、杨玉成为设计处副处长。 1978年11月2日 市革委会,长革农字〔1978〕2号文,批准成立中共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处总支部委员会。 1979年4月1日 市革委会,长革农字〔1979〕7号文,任命王守义为设计处处长,肖连元为党总支副书记。 1982年5月18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82〕19号文,任命孔宪春为设计处副处长。 1984年2月14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84〕6号文,任命王振欧为设计处处长兼党总支书记;任命池永平、杨玉成、孔宪春为副处长;付国忠任顾问;肖连元任调研员、免去党总支副书记;免去王守义党总支书记。 1985年1月8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1985〕2号文,批准成立中共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处党委。 1985年3月15日 池永平副处长调至水利局工作;杨玉成副处长主持工作。 1985年3月20日 任命万德修为设计处总工程师(副处级)。 1985年5月20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85〕17号文,任命王振欧为设计处党委书记;韩万祥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杨玉成、马哲、宫显丰。 1985年5月27日 市编委、长编〔1985〕55号文批复,设计处更名为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1985年7月15日 任命杨玉成为设计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孔宪春为副院长。 1987年5月29日 任命高奉明为设计院副院长。 1987年12月4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87〕23号文,任命高奉明为设计院院长。撤销杨玉成副院长职务。 1988年4月8日 市水利局党委,任命马哲为副院长。 1988年7月10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88〕14号文,批准组成新党委,任命王振欧为党委书记。 1989年5月15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1989〕9号文,任命于明德为设计院总工程师(副院级)。 1989年6月24日 长春市编委,长编〔1989〕75号文,设计院更名为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989年8月31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1989〕21号文,任命姜思平为副院长。 1990年11月11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90〕33号文,付国忠离职休养。 1994年1月12日 市委农工部,长农字〔1994〕5号文,任命高奉明为设计院院长兼党委书记;马哲任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吴光仁任副院长。市水利局〔1994〕2号文,王振欧调任长春市源水公司经理;任命米广程为院工会主席。 1994年4月8日 市水利局〔1994〕6号文,任命于铭德为副院长兼院总工程师。 1994年12月21日 水利部,水建〔1994〕535号文,批准成立“长春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1995年7月6日 我院正式迁入新楼(皓月大路239号)。 1995年8月30日 市农工部,长农字〔1995〕10号文,高奉明任中共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委员会党委书记 1996年7月26日 市农工部,长农字〔1996〕36号文,任命马哲为院党委书记;免去高奉明兼任的党委书记。 1997年2月18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1997〕6号文,任命顾鉴铭、李本富为院长助理。 1997年4月1日 我院注册成立“长春市江河水利水电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米广程。 1997年4月13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1997〕6号文,任命李保国、崔国成为院长助理。 1997年10月17日 国家计委批准换发我院工程咨询资格乙级证书。 1998年8月16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1998〕6号文,任命顾鉴铭、李保国为副院长;米广程为院党委副书记;崔国成为院总工程师。 2000年4月30日 市委农工办,长农字〔2000〕4号文,任命李保国为设计院院长兼院党委书记。 市水利局,长水党〔2000〕10号文,任命李本富为副院长。 2001年1月10日 市编委,长编〔2001〕41号文,设计院精简编制,事业编制定为53人(原事业编制为106人)。 2002年2月11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2002〕1号文,任命李本富为副院长(主持工作)兼党委副书记。 2003年3月4日 市委农委,长农办字〔2003〕4号文,任命李本富为设计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2003年9月23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2003〕12号文,任命崔国成为设计院副院长兼院总工程师。 2004年3月18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2004〕2号文,任命何宏为院长助理。 2005年1月10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字〔2005〕1号文,免去米广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2005年3月22日 市水利局〔2005〕7号文决定: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第四届党委,经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李本富;副书记:崔国成;委员:顾鉴铭、吴立新、李劲松。 2005年8月17日 市水利局,长水党〔2005〕14号文,任命何宏为副院长,任命顾鉴铭兼院总工程师,免去崔国成院总工程师。 办公地点及邮政编码办公地点:长春市皓月大路239号 邮政编码:1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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