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 |
释义 | 简介北京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系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管理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研究出国留学工作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和“北京高等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组织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从事出国留学工作管理、研究人员开展出国留学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探讨出国留学工作的科学规律和发展战略,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会的任务 一.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我国对外开放及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 二.结合出国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部门制定和不断完善留学工作政策和战略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开展对出国留学工作管理、研究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承办总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系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出国留学工作管理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研究出国留学工作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和“北京高等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组织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从事出国留学工作管理、研究人员开展出国留学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探讨出国留学工作的科学规律和发展战略,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任务 一.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我国对外开放及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 二.结合出国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部门制定和不断完善留学工作政策和战略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开展对出国留学工作管理、研究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承办总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参加本会的会员单位均为理事单位,团体会员代表为理事成员。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研究会章程; 二.选举常务理事; 三.审核和通过常务理事报告。 第六条 本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常务理事会职责 一. 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 二. 根据理事长提名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 审议和接纳会员。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提出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培训; 三.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遵守研究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五. 承担和完成本会所委办的任务。 第四章 经 费 第九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为团体会员交纳的会费和有关部门或个人给予的资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会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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