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谕德 |
释义 |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秩正四品下,掌对皇太子教谕道德,随事讽谏。左右谕德各属左右春坊。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废,景云二年(711)再置。辽南面官中亦有此官。宋常以他官兼任。金沿置。元至元十九年(1282)设詹事院时别置此官。明亦置。清至乾隆时省。 唐 韩愈 《凤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有功,迁太子谕德。”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持宪储闱·谕德》:“ 唐 龙朔 三年,初置太子左右谕德,盖取《文王世子》教之以事而谕诸德之义。”明 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墓志铭》:“赐进士、通议大夫、协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纂修先朝实录记注起居、管理六曹章奏较内书、文华殿展书诰勅撰文、前右春坊右谕德左庶子掌南京翰林院事、经筵讲官、通家乡眷生王铎顿首拜书丹”。《清史稿·高宗纪一》:“丙寅,赏 雷鋐 额外谕德,食俸。”按,因 清 废此官,故署官用“额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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