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行文子识人 |
释义 | 晋中行文子出亡,过县邑,从者曰:“此啬夫,公之故人,奚不休舍,且待后车。”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我过以求容于我者也,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 原文 晋中行文子出亡,过县邑,从者曰:“此啬夫,公之故人,奚不休舍,且待后车。”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我过以求容于我者也,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 译文 春秋时晋中行文子逃亡,经过一个县城。侍从说:“这里有大人的老朋友,为什么不休息一下,等待后面的车子呢?” 文子说:“我爱好音乐,这个朋友就送我名琴;我喜爱美玉,这个朋友就送我玉环。这是个只会投合我来求取好处而不会规劝我改过的人。我怕他也会用以前对我的方法去向别人求取好处。”于是迅速离开。后来这个朋友果然扣下文子后面的两部车子献给他的新主子。 【阅读材料】 晋中行文子出亡 《韩非子》 晋中行文子出亡,过於县邑。从者曰:“此啬夫,公之故人,公奚不休舍,且待后车?”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我过者也。以求容於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於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 【知识窗】 《韩非子》先秦法家的代表著作。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韩非(约前280—前233),原系韩国贵族。《史记》称之:“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韩非子》全书五十五卷,约十余万言。他综合了前期法家商鞅等人的学说,又批判地吸收了儒、道、名、墨各家的思想,建立起以“法”为中心,法、术、势三者结合的理论体系,成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定语后置 定语用在中心词的前面,表示修饰或限定的作用。在古汉语中,定语和中心词之间一般用“之”连接。但有时为了强调定语,可以把定语放在中心词的后面,中间加“之”。这种情况,在中学教学中,有人称之为“楚辞句式的定语后置”。 例如: ⑴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爪牙之利”就是“利之爪牙”,即锐利的爪牙;“筋骨之强”就是“强之筋骨”,即强壮的筋骨。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严格地说,不能算作定语前置。但有的教师,因为翻译的关系,也把它们当作“定语后置”,这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 ⒈数量词定语后置 ⑴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⒉“所”字作定语结构后置 ⑵怨愤所积,如怒涛排壑…… ⒊“者”字结构将定语后置 ⑴人马冻死者相望。 ⑵召诸民当偿者。 “冻死者”指人马中的一部分,即:(大队)人马中冻死的人马随处可见。 “当偿者”是指“应当偿还债务的人”;“诸民”是指“那些老百姓”;全句的直译应为:召集那些老百 姓中应当偿还债务的人。考虑到现代汉语的习惯,可以翻译为:召集那些应当偿还债务的老百姓。从字面 上看,“应当偿还债务”是宾语,限制中心词“老百姓”,但实际上,直译句中的“老百姓”和句末的 “人”,在概念的范围上,有包容关系,即“老百姓”的范围大于后面的“人”。但因为翻译成现代汉 语,就认为是宾语前置了。 【能力场】 ⒈晋中行为什么不愿意住宿? ⒉晋中行为什么认为“是振我过者也”? ⒊啬夫这种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导航灯】 韩非子的文章,重在演绎、归纳、分析和综合;观点鲜明、语言犀利,说理透彻,辩驳有力,具有极强的逻辑性;形象生动、趣味浓厚,历来为人所喜爱、传诵。 这篇文章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寥寥数语把啬夫(掌管诉讼、租税的小官吏)的性格特点刻画的淋漓尽致,同时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对那些善于说奉承话、巴结你的人要提防,千万不可轻信,以免反被其害,抱憾终生。 【操练台】 解释带点的字: ⑴晋中行文子出亡。 ⑵过於县邑。 ⑶公奚不休舍? ⑷乃去之 选择正确的读音并解释词义: ⑸此人遗我鸣琴。A. y? B. y孪plain C.w 坕 D .w卛 翻译下列句子: ⑹以求容於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於人也。 ⑺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 【参考答案】 能力场参考答案 ⒈他深知啬夫的为人。 ⒉这是助长我的错误呀。 ⒊啬夫是个见利忘义、趋炎附势的小人。 操练台参考答案 ⑴逃亡。 ⑵从。 ⑶何,为什么。 ⑷离开。 ⑸C,赠送。 ⑹向我寻求容纳的人(意即求我给他作官的人),我恐怕他误认为我去寻求他的接纳(即有求于他)。 ⑺果然没收了中行后面的两辆车并呈献给他的君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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