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
释义 | 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办学实体。学院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孙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适应“大教育,大培训”的社会趋势,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整合利用校内外优势资源,继往开来,锐意创新,着力实践着“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精诚的教育服务。 历史渊源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早在1926年,中山大学的前身——国立广东大学就设立了专修学院,并对社会开放图书馆。这是高校以开放的姿态,向社会播散文化种子的开端。 1949年广州解放前夕,中山大学共设3个专修科——文学院的国语专业、法学院的书记官专业和监狱专业。随后,俄文、会计、林业、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修科陆续设立。成人教育走专业化道路的趋势逐渐形成。 1952年9月,中山大学首先专门创建了 “干部预备班”,培养工农干部投考高等学校。1954年,在生物、物理系教职员中试行夜大学形式,学习唯物辩证主义。 1981年,中山大学设立干部专修科。 1985年,中山大学开办夜大学。 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复同意,中山大学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 1995年,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1999年,中山大学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在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挂牌成立,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承担起全校自学考试管理的职能。 2004年,我校对高等继续教育进行改革,高等继续教育的管理与办学功能实行分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和2000年成立的网络教育学院合并。由此,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办学单位,正式成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的办学实体,并承担全校网络教育的管理职能。 所授荣誉经历了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已形成了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的成人教育办学体系。学院始终坚持“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宗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1996年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教育先进单位”,1997年被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2001年被授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 成人学历教育我院成人学历教育开办夜大学、函授教育、全日制脱产班,现开设文史、管理、外语等10多个专业,有专科、专升本两种层次,现有在藉学生1200人。我院成人学历教育秉承自身形成的优良办学传统,致力于整合校内外优秀教学资源,积极探索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模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至今已为地方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30000多人。 高层次人才培训我院成人非学历教育发挥了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和重点名校的品牌优势,并从各著名高校、企业中聘请了一批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授和专家,重点开展各类高层次人才培训。自2001年来,我院面向企业举办的“在职经理MBA精要课程研修班”和“总裁MBA高级课程研修班”达150多期,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9000余名。 网络教育中山大学网络教育认真贯彻国家“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提高质量、开拓创新”的20字方针,坚持质量第一,适度发展,以优越的教育资源,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国际一流的网络教学平台,个性化学习支持服务,在规范中开拓创新,努力构建与实施优质平民教育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形成自身独有的办学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模式。现已发展包括文、理、医多种学科在内的、含专科、专升本两种层次的二十个现代远程教育专业(方向),现有在读学生10000人。 自学考试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始于20世纪80年代,担任主考学校并开展社会助学,开考本、专科专业11个,符合毕业要求者,由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相应的、中山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规定的,由中山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至今,我校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生已达80000多人,为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作出了贡献。 对外合作我院发挥了毗邻港澳、开放前沿的地理优势,加强与海外合作,面向港澳和全国培养人才,如与香港大学合作开设“整合营销传播研究生课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课程”、“国际会计研究生课程”。学院引进澳大利亚巴瑞特大学的MBA课程,并与国外高校进行友好互访交流,共同探寻教育国际化的新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际视野、全球眼光,使高教院打破区域界限,积极为经济发展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外向型人才。 培训教育我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大力加强政府培训,大规模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号召,将教育服务的触角伸到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先后为天河社区、佛山财政局、江门电力局、广州市政园林监督站、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东莞市企业商会等机关和单位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并开展卓有成效的培训。2004年,我院联合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共同策划理财规划师资格认证体系建设,成为这一认证体系在广东落足的发起者、助推者;同年,我院与合生创展集团广州公司联合创建“中山大学-合生创展学习型社区”,成为广州首个全方位社区学习平台;2006年初,我院与广州市广州荔湾工商分局共建学习型组织;最近,我院在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建立了社区培训基地。 无数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籍由我院的继续教育,在中大获得了知识、人脉、身份、事业、智慧的全面提升,同时为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从而迈向更为广阔的人生。 学院事记初建一九六零年,经高教部批准,中山大学开办中文专科函授教育,面向全省招生。 1981年至1990年一九八一年,中山大学教务处设立工农教育科(原中山医科大学教务处设立培训科),一九八五年设立成人教育科,一九八六年成立成人教育部;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办学管理。 一九八二年,开办干部专修科,法学、工业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和临床医学等专业招生。 一九八三年,复办夜大学,招收夜大学本、专科学生。 一九八四年,中山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哲学专业在全省开考。 一九八八年,恢复举办函授教育,同年四个专业开始招收专科函授班学生。 一九八八年,开设专业证书班。 一九八八年九月,开设乡镇企业职工大专班。 一九八九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同年十一月,召开首次"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一九九零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首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1991年至2000年一九九一年,原中山医科大学开始对临床住院医师实行规范化培训。 一九九一年,原中山医科大学获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资助,开始合作培养访问学者。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中山大学首次给由中大主考的汉语言文学、哲学等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一九九二年四月,中山大学召开第二次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的设想。 一九九三年,中山大学在坚持以夜大学、函授教育为主的同时,开始招收成人专科脱产班,成人教育的办学规模有了较大的发展。 一九九三年,原中山医科大学开始组织自学考试辅导,并成为广东省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妇幼卫生四个专业的主考学校。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全国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协作组在清华大学成立。中山大学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协作组成员。 一九九四年,委属综合大学成人教育协作组年会在中山大学召开,原国家教委成教司司长董明传来校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一九九五年五月,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将成人教育列入211工程预审内容之一,提出了中山大学成人教育的重点向高层次、高质量的大学后继续教育发展的方向。 一九九六年四月,中山大学召开第三次成人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稳定规模、提高层次、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成人教育得到健康发展。 一九九六年六月,省高教厅派出成人教育专家组到中山大学评估夜大学、函授教育。 一九九六年十月,卫生部派出成人教育专家组到原中山医科大学评估成人教育,被评为部属优秀学校。 一九九六年,原中山医科大学将成人教育列入211工程预审内容,并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将继续教育处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合并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医学成人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一九九七年十月,原国家教委授予中山大学"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光荣称号;同年,广东省高教厅授予中山大学"广东省普通高校函授教育、夜大学教育先进单位"。 一九九七年,经广东省人事厅批准中山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先后被认可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中南地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协作组在湖南召开成立大会,中山大学和华中理工大学为协作组组长单位。 一九九八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原中山医科大学成立自学考试辅导学院。 一九九八年,中山大学被接纳为广州市人事局继续教育协作会员单位。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中南地区高校继续教育协作组理事单位九八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召开。 一九九八年底,原中山医科大学与美国惠氏苏州-立达公司合作承担卫生部国际合作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生殖内分泌激素补充疗法”培训基地项目。 一九九二年起,原中山医科大学先后开办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科起点本科班。 一九九九年九月,新建的成人教育教学、办公大楼落成使用,为中山大学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良好的条件。 二〇〇年九月,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落成,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脱产班学生近500人在一流的教学环境中学习成长。 2001年至今二〇〇一年,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规模稳步发展,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招生计划超过1000人,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层次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大学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培训有了进一步发展。 二〇〇一年十月,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原两校的成人教育机构和人员合并。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山大学——香港大学联合专业培训中心”正式挂牌。 二〇〇一年五月,经学校批准,正式成立中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与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一年十月,陈金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戴瑞华、欧阳清明、张振华、刘正锡、孔丽华任副院长。 二〇〇二年一月,经广东省教育厅(粤教职〔2002〕5号)文批复,同意中山大学自学考试辅导学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金华;原中山医科大学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办学许可证同时注销。 二〇〇二年七月,受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委托,我校在香港举办公共行政管理专业成人大专学历班,双方并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召开2002年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2002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决定:2003年校本部及珠海校区不再招高中起点成人教育脱产班。 二〇〇三年三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我院邀请台湾学者王可济来校讲学。 二〇〇三年三月,经高等继续教育学院院务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撤销在我校设立的“广州函授站”。 二〇〇三年三月,根据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要求,我校同意作为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主考学校。 二〇〇三年四月,中山大学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并入我院。 二〇〇四年一月,学校对高等继续教育进行机构调整,高等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办学实行分离:设立成人教育管理处;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在已经合并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合并(保留原有两块牌子),高等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办学单位,是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的办学实体。 二〇〇四年一月,赵过渡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院长。 二〇〇四年三月,成立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〇四年三月,刘正锡、孔丽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欧阳清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余瑞昆兼任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七日,赵过渡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院长。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刘正锡、孔丽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欧阳清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副处实职);余瑞昆兼任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喜任高等继续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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