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 |
释义 |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是2007年1月29日合法注册成立的一家文化艺术机构,现所在地为北京。 三、院领导介绍(顾 问 现任院长 名誉院长 执行院长 副 院 长 副秘书长) 九、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章程(草案)(总 纲 第一章 理事会的组织结构 第二章 理事会 第三章理事会的领导制度 第四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一、院情介绍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简称中国书画院),是2007年1月29日合法注册的文化艺术机构。现任院长张飙,执行院长尹成富;常务副院长黄皖鲁;副院长邹德忠、米南阳、贾巨善;副秘书长郭松涛、李京。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所在地为中国北京。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肇端于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在中宣部、文化部和国家教委的支持、关怀下,许多书法大家、名家积极参加,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的职能得到了逐步加强和发展,成为书法艺术界名望甚高的研究机构。 二、历史沿革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前身是1988年6月20日创建于的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 第一任院长王遐举(其长子王庆云为现任名誉院长);第二任院长柳倩;第三任院长张飙。 顾问有:王光英、谷牧、李岚清、廖汉生、陈昊苏、张万年、迟浩田、欧阳中石、李铎、刘炳森、黄炳、秦岭云、何镜涵、王轶猛......等。 近20年来,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以弘扬中国书法艺术为宗旨,每年举办多次书画大展,在全国影响很大,对推动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弘扬书法和国画这民族传统艺术,在艺术创作、学术建设和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院领导介绍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领导成员有: 顾 问王光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 谷 牧(原国家副总理) 李岚清(原国家副总理) 廖汉生(原人大副委员长) 陈昊苏(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张万年(原中央军委副主席) 迟浩田(原中央军委副主席) 张廷发(原空军司令员) 史进前(原总政副主任,著名书法家) 欧阳中石(著名书法家) 阿 老(著名画家) 王轶猛(著名书法家,台湾) 黄 均(著名画家) 秦岭云(著名画家) 李 铎(著名书法家) 何镜涵(著名画家) 刘勃舒(原中国画院院长,著名画家) 李永生(原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法人) 黄幕饶(著名画家) 李中贵(原中国画协书记,秘书长,著名画家) 周韶华(著名画家,中国画气势派创始人) 现任院长张 飙(原中国书协常务副主席、书记,著名书法家) 名誉院长王庆云(王遐举长子,著名书法家) 执行院长尹成富(少将,著名书法家) 副 院 长黄皖鲁(常务,著名画家) 贾巨善(兼秘书长,著名书法家) 邹德忠(著名书法家) 米南阳(著名书法家) 副秘书长郭松涛(兼办公室主任,业余作家) 李 京(企业书法家) 四、机构设置院委会、艺研会、理事会、办公室、策划部、外联部、财务部、会展部(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6人)。 五、建院宗旨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宗旨是: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团结海内外中国书画界同仁和热爱书画艺术的人士,继承、弘扬中华传统书画艺术,创新、发展具有时代特色的书画艺术;深入宣传中国当代书画名家的艺术成就,大力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知名度和认同度,确立一批书画名家的旗舰作用;扶植、培养、造就一批书画艺术的新锐英才,为繁荣和发展中华书画艺术,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六、愿景规划根据我国书画市场的发展需求,借鉴国外顶级书画界的经营管理经验,将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打造成中国书画市场的第一品牌;使之成为中国书画人才的摇篮;成为一流书画艺术品的源泉;在世界艺术品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七、总体目标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总体目标: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展中国书画艺术,开展国际艺术交流,创建和谐文艺世界。充分利用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这个平台,通过举办艺术研究、教育培训、展览比赛、采风笔会、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使中国书法国画活动在广大群众中普及,在普及中提高,进而达到群众化、经常化、精品化。发掘培养新人,努力创作精品,让书画爱好者展现自我,升华自我,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优秀的艺术作品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推动中国书画艺术向更好、更快、更高的方向发展,为促进和谐社会的文艺建设贡献力量。 八、地方分院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在广东、云南、江西、安徽、山东、陕西、河北、辽宁、甘肃等九个省设有分院。 目前,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在全国有会员5126人。 九、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章程(草案)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章程(草案)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第一次理事会修改,2007年3月14日通过) 总 纲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是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合法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机关服务局列编的文化艺术机构。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的宗旨是: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团结海内外中国书法国画界同仁和热爱书法国画的人士,继承、弘扬具有优秀传统的中华书法国画,研究、发展具有新时代特色的书法国画;充分发挥本院的组织力量,向国内、国际深入宣传当代中国书画名家的艺术成就,大力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知名度和认同度,确立一批书画大师的旗舰作用;扶植、培养、造就一批书法国画新锐英才;以各种形式筹措经费,为繁荣和发展中华书法国画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章 理事会的组织结构第一条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是研究院的最高咨议、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协理和筹资机构。理事会由社会财团、企业界著名人士组成。下设: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 第二章 理事会第二条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实行聘请制,每届三年。理事会设名誉主席若干人,主席若干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会主席聘请条件 (一)名誉主席条件: 1、国家部级、部队军级、港、澳、台区级以上热心书画事业的领导。 2、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或部队著名书画家。 3、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有重要贡献的企业家或社会活动家。 (二)主席条件: 1. 有领导能力、有管理经验、有工作精力、能主持理事会工作,热心书画事业的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或部队领导干部。 2、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或部队知名艺术家。 3、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或社会活动家。 (三)副主席条件: 1、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部队有一定名望的书法国画家。 2、热心书画事业、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有较大贡 献的企业家或社会活动家。 常务理事聘请条件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或部队知名书法国画家。热心书画事业、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有一定贡献的企业家或社会活动家。理事聘请条件(一)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或部队知名书法国画家。热心书画事业、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有贡献的企业家或社会活动家。理事证件 被聘请为理事者,发给由院长签章的聘书和证书。 第三章理事会的领导制度理事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理事会主席负责理事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理事会议、主席会议。副主席负责理事会分工的有关领导工作及主席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理事会会议制:理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理事会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负责研究、审核: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整体工作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研究理事会资金筹措的方针原则、方法措施;研究筹资渠道的开拓;研究理事会的理事吸收等事项。 主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主席会议参加人员:主席、副主席及因工作需要参加的常务理事。 理事会全会 理事会全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院委会年度工作总结:讨论新年度工作计划:交流书画市场信息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通过的重要事项。 理事会全会召集全体理事参加。 第四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权参加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举办展会及免费提交作品参展。 有权以本院理事的名义参加社会有关书画活动。 有权向本院申请以“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名义开展书画展卖活动(具体细则另订)。 有权向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推存、介绍会员。 有权建议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本院分支机构. 有权在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报刊上免费刊登本人的书画作品及理论研讨文章. 有全联系洽谈对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企业赞助和社会赞助,获取相应的效益回报. 有权向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申请在本人所在地区以"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名义举办书画培训讲座(办法另见细则). 有权免费获得本院对其书画品位润格定价. 理事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理事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按规定交纳理事会会费. 自觉维护和树立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社会形象和良好声誉. 积极参加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举办的有关活动. 有义务宣传介绍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的宗旨、基本情况和发展前景.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一条 凡支持本院研究费十万元以上港币和人民币的,可聘请为理事;凡支持本院研究费三十万元以上港币和人民币的可聘请为常务理事;凡支持本院研究费五十万元以上港币和人民币的,可聘请为副主席;凡支持本院研究费一百万元以上港币和人民币的,可聘请为名誉主席、主席. 第十二条 支持本院研究费出资人享有应聘职务的所有权利。 第十三条 获得与出资额相应书画作品回报。 第十四条 提供参加重大社会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的机会。 第十五条 组织新闻媒体对出资单位或个人进行宣传。 第十六条 组织书画家参加出资企业庆典和国家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 十、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址、联系方法中国书法国画研究院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杏石口路(西四环四季青桥西)佟家坟5号 邮 编:100089 联系电话:133-1129-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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