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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释义

§ 历史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被称为“蓝盾部队”。

《联合国宪章》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赋予联合国安理会,但宪章并没有具体提及维和行动,只是在第六章和第七章中分别赋予安理会以和平方式或强制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权力。根据二战后联合国维和事业逐渐兴起的新情况,联合国第二任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创造性地将维和行动解释为宪章的“第六章半”,即介乎和平与强制手段之间的一种干预形式。

1948年5月2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50号决议,决定向中东地区部署首支维和部队,负责监督执行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达成的停火协定。从此,联合国维和行动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阵营之间的对立导致联合国安理会实际上处于瘫痪状态,联合国维和行动因此在数量、规模以及任务授权上受到了较大局限。维和行动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停火、稳定战乱地区局势和为推动政治进程创造条件。维和人员不配备或只配备轻型武器,其作用主要是将敌对双方隔开,监督双方执行业已达成的停火协定。

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与安全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数量与规模迅速扩大,其内涵也从传统意义上的单纯军事性维和使命,逐渐演变成具有军事和民事等多重任务。联合国维和行动正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处理国家内部冲突和内战。而且,维和目的已经不仅仅限于通过军事干预手段防止冲突发生,更包括各种复杂的建设和平活动。[1]

§ 作用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2000年以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任务范围也有所扩大,涉及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历史证明,维持和平部队的行动赢得了世界的公认,它在帮助建立并维护停火,在各冲突国之间形成缓冲地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特征

联合国维和行动有三大特征

国际性:由联合国组织、成员来自各会员国、由联合国秘书长指挥、只对联合国负责;

非强制性:维和部队必须征得当事国同意又有会员国自愿参加才能建立,它在维和时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

中立性:维和行动必须做到公正、不偏不倚、不干涉内部事务。

§ 组织结构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成员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总司令是联合国秘书长。部队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自愿提供。维持和平部队是由武装部队的分遣队组成,士兵可以配备轻型防御性武器,因该支军队必须统一着蓝色盔帽或蓝色贝雷帽,所以亦称“蓝盔”部队(蓝色象征和平)。

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

2007年6月29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秘书长潘基文提出的改革联合国维和行动部门的建议。根据决议,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部将进行改组,其现有职能将一分为二,具体的维和行动仍由维持和平行动部负责,但后勤和行政管理等事务将交由新成立的“外勤支持部”负责。这两个部门将各由一位联合国副秘书长领导。[2]

§ 成本开销

维和部队成本花费,自从冷战结束后,就有显著上升。1993年,联合国维和成本些微减少了36亿美金,反映了在南斯拉夫和索马里的花费有多高。1998年,成本减少到10亿美金以下。但是不久又发生大规模行动,2001年上升到30亿美金。2004年,核准预算是28亿美金,但是总数实际更高。最新的财政年度2006年6月30日结束,联合国维和成本达50亿美金。所有联国成员国理论上都要根据一特定通过的规定平均分摊所有成本。虽然有此规定,2004七月止还是总共有12亿美金的各国欠款。

§ 行动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行动

参加维和行动执勤的人员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装备轻武器用于自卫的维和部队;二是不带任何武器的军事观察员;三是工兵、医疗、运输等后勤分队。维和部队和军事观察员依然是其本国军队的成员,受派遣国军事法规、条令、条例的约束。在维和行动中受联合国的指挥。维和官兵身着本国军服。

联合国维和特派团的士兵不向联合国效忠。自愿派遣军事人员和民警的政府保留对在联合国旗帜下服务的各自部队的最终权力。联合国按照每个士兵每月大约一千美元的统一费率偿还那些自愿派遣人员参加维和的国家,联合国还偿还各国的设备费用。

传统的维和行动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由非武装的军事观察员组成的观察团监督停火、撤军或有关协定的执行;二是派出装备用于自卫的轻型武器的维和部队,以确保停火,缓和局势,为解决争端创造条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数量和规模大大增加。同时,其任务除继续承担传统的监督停火等职责外,急剧扩展至包括组织和监督选举、维护法律秩序、安置难民、为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创造安全环境、解除各派武装、清除地雷、重建国家等。

据联合国维和部门统计,自1948年5月29日向巴勒斯坦派遣停战监督组织以来的几十年中,联合国已先后在各冲突地区开展了50多项维和行动,维和开支超过190亿美元,参与维和行动的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共计80多万人,在维和行动中殉职者约有1800人,仅2005年,就有来自46个国家的124名维和人员以身殉职。维和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 各国参与情况

联合国宪章规定各国必须参与维和行动,所有联合国成员都要提供安理会所需的部队和设备。自从1948年以来将近130国提供军队或警力维和。但是详细纪录哪一国提供多少人参加哪些任务的资料并未公开,但是估计56年间有一百万士兵或警察在联合国的旗帜下而战过。2008年3月,113国贡献出88862军力和警察为常备可调动人力。

尽管有大量的贡献军力。但是最大的金钱负担还是落到不发达国家群中。而10大人员兵力主要提供国如下:巴基斯坦(10173)、孟加拉(9675)、印度(9471)、尼泊尔(3626)、约旦(3564)、乌拉圭(2583)、意大利(2539)、加纳、尼日利亚和法国。

发展中国家参加维和部队还高过发达国家。主因是兵员来自较小的国家可以帮助冲淡帝国主义色彩。例如,2005年12月,厄立特里亚当维和任务准备进行时,把所有美洲、俄罗斯、欧洲和加拿大藉的人驱逐出境。另外原因是发达国家多担任出钱的角色。联合国提供捐兵国每一兵每月1000美金,加上装备提供。这些都是来自发达国家。而且装备和训练也可算是薪水的一种,联合国维和任务可以使这些发展中国家维持自己的军队员额又不必花大钱。只有4.5%维和的兵员和平民来自欧盟国家,只有不到1%来自美国。

§ 在中国

苏丹达尔富尔维和工程兵大队在河南焦作正式成立,该大队由300多名官兵组成

1988年11月2日,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92年4月,中国正式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重视并支持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指导下,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积极作用。随着联合国维和行动作用的变化,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区别对待、积极支持的态度。

原则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坚持联合国公认的三项原则:同意原则,维和行动只有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赞同才能实施;中立原则,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临时办法,并不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或立场;非武力原则,维和部队只有在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5条特定原则:第一,重视并支持开展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第二,加强安理会主导作用;第三,应该把有限的维和资源优先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不要在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维和行动;第四,在规划和部署维和行动时,不能采取双重标准;第五,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维护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根本还是要消除冲突的根源。

成绩

中国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自1990年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来,截至2009年11月21日,中国已累计派出14650人次维和官兵参与联合国18项维和行动,现有1956名官兵在联合国9个任务区和联合国维和部执行维和任务。中国仍有95名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在联合国维和部及全球9个维和任务区执行任务,有11支维和分队的1861名维和官兵在5个联合国任务区执行工程、医疗和运输等任务,是目前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兵最多的国家。

中国维和部队已累计新建、修复道路8000多公里、桥梁200多座;排出地雷和各种未爆炸物8700枚;运送物资43万多吨,运输总里程达700多万公里;接诊救治6万多病人。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出色完成了巡逻观察、监督停火、协调组织等任务。

我军先后有3名军事观察员和5名士兵在执行维和任务中牺牲。迄今为止,我军所有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官兵均被授予“联合国和平勋章”,其中8名为维和事业献出生命的官兵被授予联合国最高荣誉奖章——“哈马什尔德勋章”。

事件

2010年1月12日,7.3级地震袭击海地,地震源位于首都太子港西南15公里。在本次海地地震中,中国驻海地维和部队的8名官兵被埋、10人失踪,目前(2010年1月14日)还没有最新消息。[3]

§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大事记

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成为我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开端。

1988年12月5日,第43届联合国大会一致同意中国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

1990年4月,中国第一次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UNISO)派出了5名军事观察员,开始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2004年1月1日,驻扎在刚果(金)的联合国维和部队中国医疗分队举行升国旗仪式。

1992年4月,中国军队向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UNTAC)派出了由400人的工兵分队,这是我军首次派遣成建制非作战部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1997年5月,中国表示原则同意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

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派遣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2000年1月,中国首次派遣15名民事警察到东帝汶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立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标志着中国军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工作有了统一的协调和管理机关。

2002年2月,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级待命安排机制(一级待命机制规定所派遣人员和装备必须90天内部署完毕;二级为60天;三级为30天),并准备在适当时候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可提供1个联合国标准工程营、1个联合国标准医疗分队、2个联合国标准运输连。

2003年4月,中国首次派遣一支由175人的工兵连和43人的医疗分队组成的维和部队赴刚果(金)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2003年11月,向利比里亚派遣一个包括运输连、工兵连和医疗分队在内的共558人的维和部队,分三批前往任务地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

2004年10月17日凌晨,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95人乘联合国专机,前往海地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这是中国第一支赴国外执行维和任务的防暴队伍。

2006年3月,中国派出首批赴黎巴嫩维和部队。

2006年以来,中国应联合国请求已向黎巴嫩派出维和官兵1522人次。中国维和官兵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中安全、圆满地完成了联黎部队司令部交给的各项任务,赢得了黎巴嫩政府和民众的高度赞誉。据统计,到目前(2009年10月)为止,驻黎巴嫩南部的中国维和部队中共有14个集体和62名个人受到立功表彰。

2006年5月,中国派遣首批赴苏丹维和部队,它是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预计任务期限为6年半。

2007年11月,中国派出首批赴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维和部队,成为联合国第一支进驻这一地区的维和部队。

2009年12月,中国政府决定为联合国维和事务追加捐款70万美元。中国曾于2006年9月表示将向联合国建设和平基金捐款300万美元。此外,中国还于2008年3月向联合国达尔富尔政治进程信托基金捐款50万美元。目前(截止2010年1月),中国维和资金贡献率排名世界第七位。

§ 荣誉

1988年,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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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