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 |
释义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注音】zhōngguōrénmínjiěfàngjǖnwénzhírényuán 【释义】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之规定200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工作。” “文职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 (二)取得工作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三)获得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 (四)非因规定事由、未经规定程序不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惩处; (五)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六)按照规定申请人事争议处理。” “文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努力为军队建设服务;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四)履行聘用合同,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 (五)团结协作,勤奋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六)学习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职业待遇现状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惯称非现役文职人员 是一种过渡性职业,每年的辞职率大约在三成左右!原因:同工不同酬,和现役干部履行的使命是一样的,但是待遇只有不到其一半(招聘时称为:高薪聘用)。 而部队院校招聘的文职人员大多为高校研究生,择优录取,素质普遍很高。所以进来的人中大多是对部队憧憬,抱有幻想的,但幻想马上就会被血淋淋的现实所打破(和现役不属同一阶层,为二等公民),他们也要生存,所以就不得不另谋出路。 也是一种满意率最低的职业,十成人都对此有冲天怨言! 也是一种最骗人的职业,又托关系又送钱,到头来只是一个临时工! 政策实施意义实行该政策的积极意义:使得现役干部有可比较感和优越感,凸显作为一名军人的优越性和忠诚于Dang的坚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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