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
释义 |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于2000年联合创办,每两年举行一次,已举办4届。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从2009年4月10日正式开始接受项目申请,9月30日截止申请,2010年1月举行选拔及颁奖大会,计划评选出10个优胜奖项目。 2000年,“中国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研究与奖励计划联合组织国内几十名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等专家学者,根据创新程度、自愿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节约程度和推广程度等六项标准,开展了首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和奖励活动,在320多个地市(含)以下地方政府的创新项目中,评选出10名优胜奖和10名提名奖。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学术机构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产生的“政府创新奖”。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宗旨、性质与范围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是“中国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研究与奖励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旨在激励地方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改革与创新,总结并弘扬地方改革与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促进并完善地方党政机关的公共服务。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是—项民间奖,评奖活动由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组织,由全国专家委员会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估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的评选,最后由全国选拔委员会选举产生10名优胜奖。 该研究和奖励计划设全国选拔委员会和全国专家委员会;项目活动总负责人为俞可平教授(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和王长江教授(中共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主任)。 每个“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获奖项目将获得人民币5万元的奖金。项目评奖活动的所有费用,包括奖金,全部由项目组织者承担。严禁项目组成员接受参评单位任何形式的资助,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组成员资格,同时取消资助单位的参评资格。但项目接受非参评的企业、基金会、个人和政府部门的捐助。在此,我们希望有志于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中国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奖励与研究项目。 凡是由地方政府和党团组织所从事的创造性公共服务或公共行政活动均属于选拔范围。地方政府机关和党团群众组织是指:市、县(包括县级市、城市的区)或县以下党政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和其他合法的社会团体。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目标与原则 ·目标 1、发现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机构改革和公共服务中的先进事迹,宣传、交流并推广地方政府创新的先进经验。 2、鼓励地方党政机关进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改革,推进地方治理。 3、建立一套客观、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对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进行独立的评估和奖励,推动中国政治学的发展。 4、对地方政府创新行为进行研究和理论总结,推进中国政治发展。 ·原则 1、非营利 该项目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会给地方政府增加负担。 2、独立 对地方政府创新的评价体系和评价过程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的。 3、公正 评价过程和选拔过程是公正的。 4、透明 整个活动的运作是公开透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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