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人豪 |
释义 | 郑人豪,男,广东汕头人,汉族,1968年6月生,学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汕头市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省青联九届常委、副主席。 中共广东省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1986年9月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90年7月后,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干部(其间:在阳江市检察院、阳西县检察院锻炼一年); 1991年8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导处书记员; 1993年2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党组秘书兼检察长秘书、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5年6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秘书、办公室正科级助理检察员、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5.09-1998.07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1998.03-1999.09借调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任领导秘书); 1999年9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其间:2000.09-2001.09参加广东省第二批高层次管理人才出国进修班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进修公共行政管理); 2002年10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2003年8月后,任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9-2007.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6.03-2006.07在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第5期培训班学习); 2007年7月,当选省青联九届常委、副主席; 2008年7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8年8月—2011年8月汕头市常务副市长; 2011年8月拟任中共汕头市委副书记、提名汕头市市长候选人; 2011年9月2日任中共汕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年1月10日当选汕头市长。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2011年11月30日下午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全会选举产生中共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郑人豪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相关:2011年9月2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中共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芸、钟展南、庄大军、陈香兰、陈友烈、刘远珍、廖文松,秘书长章万多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学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应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蔡宗泽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过审议,决定副市长郑人豪为汕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学同向会议作有关说明,郑人豪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了发言。 分管工作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联系国税局、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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