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公簋 |
释义 | 介绍青铜器一、春秋时期青铜器,出土地不详,传为甘肃天水。作于秦景公时,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是秦公之祭器,在秦汉时曾被当作容器使用。 有铭文一百零四字,分铸于器及盖上。器和盖上又各有秦汉间刻款九字。 铭文均由印模打就,青铜器的此种制作方法,仅见此例。 铭文字体整饬严谨,微曲中求劲健,表现出强悍雄风,也是春秋时期秦国的传神写照。铭文字数,盖内和器内底共铸铭文123字(其中重文3)。 铭文铭文释文为盖铸铭:□秦公曰:不(丕)显(朕)皇且(祖),受天命,鼏(幂)宅禹责(迹),十又而功,才(在)帝之坏(坯),□□(严恭)夤天命,保□氒□(业厥秦),虩(赫)事□(蛮)夏,余虽小子,穆穆帅秉明德,剌剌□□(烈烈桓桓),迈(万)民是敕,器铸铭:咸畜胤士,□□(蔼蔼)文武,□静(镇靖)不廷,虔敬□(朕)祀,乍(作)噚宗彝,□卲(以昭)皇且(祖),□□□(其严□)各,□(以)受屯(纯)鲁多厘,□□(眉寿)无疆,畯疐才(在)天,高引又(有)庆,灶囿□(造有四)方。宜。器刻铭:公元器。一斗七升小拳(剩),□(簋),盖刻铭:一斗七升大半升,盖。 上海博物馆馆藏上海博物馆藏 规格高23.5厘米,口径18.8厘米 出土地甘肃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出土,春秋早期制品。敛口微腹,兽首耳较大,圈足三兽首足。盖缘和口下饰兽目交连纹,器上兽首倒置,圈足饰鳞纹,余饰横条纹,盖器同铭5字,记器公作此簋。造型具有西周晚期同类器物的遗风,敛口,鼓腹,盖有大捉手。器身装饰兽目交连纹、垂鳞纹、横条沟纹,盖沿和口沿每组纹饰间还设有上下相反的浮雕兽首,殊为奇特。器、盖对铭5字,记为秦公用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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