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哲商思维 |
释义 | 图书信息哲商思维 作 者: 谢宏 著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2-1 字 数: 208000 开 本: 16开 I S B N : 9787301168820 定价:39.00 内容简介行业领袖应该是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其对行业规律及发展趋势有着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能发挥导向作用。 好的管理者凡事首先要判断利害关系(价值属性),凡事一定要认真研究策划,凡事一定要讲究效率效益,凡事一定要即时反馈复命,凡事一定要及时总结提高。 中国应进一步大力强化国家营销,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在全球打响“中国”这个品牌,提升美誉度和品牌价值,使之成为全球公认的顶级品牌! 所谓成功,我认为就是你自己设定的目标达成,愿望实现,价值体现出来。千万不要把别人的目标当做自己成功的标准。 为人父母之道,说千条道万条,最重要的是把握一条:给孩子无条件的爱,千万不要无原则的宠! 经济的背后是文化,文化的背后是道德,道德的背后是信仰,而所有这一切都要靠教育来完成。因此,最积极根本的办法就是大力投资教育。 作者简介谢宏,杭州市婴童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妇幼婴童产业商会会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儿童食品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工商大学客座教授、MBA企业导师,浙江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副会长,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专家委员,中国育婴网专家顾问,《婴儿与母亲》特邀专家,《优优宝贝》频道专家。 曾获得首届中国食品科技杰出中青年奖,第二届中国杰出营销人金鼎奖,2006年中国乳品十大年度人物,2007年浙商社会责任奖,2008年浙江年度经济人物,2009年“中国最具书生意气BOSS”奖。 目录序:知行合一,越走越远 自序:我思故我在 前言:守望 第一篇 说商道 谢宏说法 我发誓:一定让中国宝宝喝上国际品质的放心奶 正告某些网友和亲爱的竞争对手 食品安全搞好了,中国就真的强大啦 应将《食品安全法》扩展为《食品安全与营养保障法》 现代儒商的价值体现 ——我的探索 冬天里行业领袖的担当 企业家只要做一件事! ——浙商转型的另类思考 中小企业之困 洋奶粉和部分本土品牌为什么要涨价? BOSS不是人做的 ——波士堂周年庆典有感 不正当竞争怎么得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年有感 不正当竞争何时休?5 帅者师也,师者帅也 ——第5个教师节的另类思考 会否“三规”? ——合格管理者的衡量标准 优秀经营者的四大本能 ——兼谈好的经营意识 管住真理 ——管理的另类解读 如何把握真理? 再谈体系化管理 ——组织执行的步骤 创业致富VS打工致富 ——创业板开通有感 中国应建立统一的企业评价标准 ——再谈创业板开通 挖金矿VS种摇钱树5 我们真是生意人吗? ——“生意人”的另类解读5 “火星没事,地球有事” ——也谈文化营销5 企业家要讲政治 ——也谈儒商精神 谈谈管理者的基本功 ——也谈执行文化 企业家应该是杂家 你是有效管理者还是英明领导者? 再谈如何把握真理 ——兼谈变革和创新管理 分类管理,有效管理的头道菜 授权,有效管理的金钥匙 第二篇 说人道 今天 今天是非常特殊的日子 ——“九一八”有感 人生 中秋感悟 人贵有自知之明 新年寄语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得道成功,德行天下 天道酬勤,地道酬实,人道酬善 第三次真正的震撼 学习能力是个人的核心竞争力 ——给全体贝因美人的一封信 人生更需要有效经营管理 精英意识VS贵族意识 这辈子我们还能干什么? ——商学院同学会有感 职业发展阶梯VS禅修的境界 ——也说我的创业心路历程 “不做总统,就做营销人” ——为人类进入营销时代鼓与呼兼谈个人品牌塑造 八维人际关系管理——为人处世的基本功 怕的是集体无意识 80后,快立起来 第三篇 说学道 第四篇 杂论 附录 书摘不正当竞争怎么得了(1)《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16年有感 BOSS不是人做的 引起很多老板朋友的共鸣,确实,这是我创业18年来最痛彻的感受!还有就是碰到的大大小小的老板,几乎没有一个不叫累的。可能人前表现神采飞扬,但在人后没有一个不叫苦叫累的(如果你真是他/她的知心朋友)。而最累最怕最无奈的就是出现市场失控 行业恶性竞争的状况。曾经和不同行业的企业界朋友以及经济专家交流过,印象中几乎没有一个行业不曾经历过所谓“行业洗牌”,实则就是恶性竞争,实质是严重不正当竞争状况!今天恰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16周年,有感而发,也算是和朋友们倒倒苦水,如果能引起一些有识之士的共鸣,那就更好! 首先,我要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原意是非常好的,立法的时机也是很及时甚至可以说是相当超前的。因为众所周知,1993年正是中国确立走市场经济道路不久,经济体制也刚刚开始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立法者就能制订出台此法实属英明超前,且立法原意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行业竞争行为,坚守商业道德,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特别是把不正当竞争提高到可能破坏社会秩序和道德底线的高度,应该说是非常深刻和有远见的。 但令人遗憾而不得不说的是,相比于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法(《经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西方并称为三大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司法角度,是贯彻执行得最差的。从司法实践上讲,甚至可以说迄今都未能建立明确的司法体系,此法也从某种意义上形同虚设!窃以为,正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的欠缺,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大毒瘤!而且正在转向恶性肿瘤 癌变!因此呼吁企业界朋友以及法律界、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体系的完善及其贯彻实施,否则,中国经济转型,可持续健康发展等都有可能落空,中国社会经济甚至道德、政治都将付出巨大代价。 终端卖场常常是消费品恶性竞争的前沿阵地,众多的促销员常常相互诋毁发生冲突,甚至大打出手。 因为,中国要强大,首先经济要强大!而经济的后面是文化,文化的后面是道德,道德的后面是信仰!不正当竞争大行其道,破坏的绝不仅仅是经济 或许有朋友会说,没有此法,现状可能会更糟,这我承认!但今天我们站在共和国60岁,要靠市场经济更好地实现中华复兴,中国经济要实现从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转变的历史性门槛上,如果没有良好健康的市场竞争规则和秩序,实在不可思议。 个人以为,《经济合同法》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相对贯彻得最好的,因为诚信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得到了重视,相信会越来越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贯彻得不错,因为消费者主权意识高涨,且人多势众,大家都要讨好!而作为规范行业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常大家以为那是圈内的事,与我何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打得你死我活,最多想到老板不好做,或者认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而已。殊不知,所有行业的恶性竞争都会加大生产经营成本,作为经营者势必要转嫁给消费者(买方)。从长远看,如果好的经营者被消灭,也就是经济学家所言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李逵打不过李鬼,不断上演乱拳打死老师傅的剧目,对社会道德文化心理的冲击会有多大!不堪设想,一个恶者当道的经济社会会怎样?! 曾和外商交流讨论过国外的情况,不正当竞争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都发生存在,有的还很严重。但可以说没有像中国如此恶性和惨烈的(具体限于篇幅不描述了)。原因何在?可能是我们穷怕了,穷得太久了,一有机会就“穷凶极恶”,早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千年古训忘掉了。另外,中国改革开放是从阶级斗争中转出来的,是不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思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