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漳州市教育局 |
释义 | 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初期,龙溪专员公署及各县人民政府均设文教科,为主管教育和文化的行政机构,县以下的 区设文教助理员。1956年,教育科从文教科析出。教育科设正副科长、科员,有的县还在科内设督学。1958年,龙溪专署教育科并入文教办公室,由专员办公室主任兼主任,配干部3人。1959年恢复为专署教育局,设人秘股、视导组、工农教育组,设正副局长、股长、组长、干部若干人。各县(市)也依此设置。 “文化大革命”中,专署教育局未能正常行使职权,先由局的革命领导小组统揽行政事务,1971年龙溪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在革委会政治处之下设教育组,由军代表任组长,革命群众组织代表任副组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复设龙溪地区教育局,下设人秘、计财、中教、初教、职教、工农教育(后改成人教育)等股和巡视组。1985年5月以后,教育局各股改为科,并分人秘股为人事科各秘书科,稍后又从初教科析出幼儿教育科。1989年12月增设德育科,视导(原巡视)组升格为市普通教育督导室,由一位副局长兼主任,设督导员若干人。 1991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教育局,成立市教育委员会。 2001年9月,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漳州市教育局。 各科职能简介人事科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师的录(聘)用、调配及教师队伍管理,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师资培训,制定主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所属干部的任免考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工作福利待遇的实施意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高教科职责负责全市所属高等教育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布局、层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成教科主要工作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二、管理所辖的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文技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市职业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和协调。 三、参与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和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四、指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籍、教学计划、教学研究、专业竞赛、教学用书等行政管理工作。 五、组织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教学水平和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评估。 六、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使学校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七、积极参与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定单教育”,组织和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事业不断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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