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八路井 |
释义 | 八路井位于河南省林州市城区李家庄村城中村(原李三多家院),1943年7月16日,八路军太行第五军分区三十四团36位被俘的战士惨遭侵华日军屠杀,其尸体被丢弃在村内一水井中,后来村民们把这口井封了,称之为“八路井”,这是侵华日军在侵华战争中违反国际法残忍杀害战俘的一条铁证;2010年11月14日,这些烈士尸骨终被发现,林州市委、市政府将在该市烈士陵园举行盛大的悼念、吊唁仪式,隆重安葬这些死去的无名烈士们的尸骨,并为他们立碑,刻上“八路井”的故事,让英雄们的事迹千古流芳,告慰烈士们的在天英灵。 遗址简介被害八路军尸骨的埋藏地点——八路井,位于河南省林州市长安中路与龙山街交叉口西南,这里目前是李家庄村城中村改造工地。 在离地面约6米深、上千平方米的一个槽子中,埋葬八路军战士尸骨的井口正位于工地中间地带,井口直径约有1米多,井深约30米;目前已经取出的大约有10个头盖骨、40多块腿骨,在烈士尸骨全部挖出后,民政部门和烈士陵园的工作人员在工地上举行了传统的祭祀仪式后,在花圈的簇拥中,烈士尸骨被暂时安放到了烈士陵园。 “这口井叫做‘八路井’,里面埋着被日军杀害的几十位八路军战士的尸骨!”李家庄村村委会原主任侯太生告诉记者。 据当地史志记载,1943年7月14日夜,林县县城北15公里处沙蒋村,在此执行任务的八路军和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林北县(抗日战争时林县被划分为林县和林北县)独立营与前来偷袭的日伪军遭遇并发生激战,最终37名战士被俘,其中一名战士趁敌人不备脱险。 当年7月16日上午,在李家庄村李三多家后院的水井旁,日军用铡刀、砍刀、刺刀将这36名战士残忍杀害,然后把尸体抛入水井内。人们称这件事为“沙蒋事件”,也称“李家庄惨案”。 林州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举行一个隆重的纪念仪式,将八路军战士的尸骨妥善安置。 林州市委宣传部申伏生副部长表示,林州市委、市政府将在该市烈士陵园举行盛大的悼念、吊唁仪式,隆重安葬这些死去的无名烈士们的尸骨,并为他们立碑,刻上“八路井”的故事,让英雄们的事迹千古流芳,告慰烈士们的在天英灵。 历史还原“八路军战士被俘后,英勇不屈被日本鬼子杀害的故事,几乎妇孺皆知。”李家庄村城中村村支书常四回忆说,从他记事时,他就记住了这个故事。长大后,他还知道,当时日本鬼子杀害八路军战士村里有3个现场见证人。 其中一个姓倪,当时他被日本鬼子用刺刀逼到现场,选择要么被铡刀铡死,要么在现场“干活”——将被铡刀铡死的八路军战士的尸体丢进井中。解放后,该村民多次被批斗,还被判了刑;还有一个现场见证人姓张,当时这位张姓老太太住在日本鬼子杀害八路军战士现场的隔壁,从墙的缝隙中目睹了惨剧;此外的一个现场见证人是个孩子,当时他被日本兵抓到兵营当马夫,在目睹惨案后吓得跑开了。 据今年81岁的村民秦黑旦回忆,他十几岁时,日伪军住到村里,村民们都跑出去躲避,他的父母带着他躲到了亲戚家里,在亲戚家就听人们说日军在村子里把抓来的几十个八路军残忍杀害,尸体扔到了村民李三多家旁的水井里;后来村民们把这口井封了,叫“八路井”。 历史背景1943年5月,国民党四十军军长庞炳勋、新五军军长孙殿英先后投降日军。 这年7月10日,日军同庞、孙部伪军从新乡卷土重来,盘踞林县城,建立了日伪政权。日伪和胡掠队(即李同秀的林县保安队,人民群众骂他们是“胡掠队”)经常窜出林县城到林北县抓丁抢粮。7月13日,我八路军侦察员得知日伪军又要到县北姚村一带“扫荡”的消息后,驻扎在北陵阳村的林北县独立营一部即准备给敌人以迎头痛击。当时驻扎在河顺镇西曲阳的八路军太行第五军分区三十四团,为协助林北县独立营阻击敌人,派了一个排配合作战,当天两支部队驻扎进北陵阳村。 7月14日夜,两支部队由北陵阳村转移到沙蒋村。当夜,独立营一个排驻扎在沙蒋村郭老秀的三间楼房里,三十四团的战士们乘黄昏把地雷埋在两停岗一段大路上,在沙蒋村四周路口放了岗哨。不料这些行动被特务分子获悉,并连夜跑到县城西的李家庄把日伪军引来。日军马队的马蹄声惊醒了战士们,他们立即组织突围,战斗中,当场牺牲了4名战士,其余37人全部被捕。7月15日凌晨,敌人押着37人回县城,途经北陵阳桥时,班长杨计来乘敌人不备跳入桥下边的苇地而逃生。 7月16日,日伪军把剩下的36名战士押到县城西李家庄李三多家院,惨无人道地杀害,并把尸体抛入院子中的水井里。 后人称此事件为“沙蒋事件”,又称“李家庄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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