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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应用易学研究会
释义

研究会概况

中国应用易学研究会以“探索大道之理、弘扬民族文化、服务人民大众、共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宗旨的社会科研团体。

该协会以科学发展观研究易学文化思想与应用技术,以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资源,充分利用华夏历史人文资源得天独厚的优势,广泛联系周易文化研究与技术应用专家,加强与易学研究机构与团体的学术交流、组织观摩考察、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易学文化,精心应用易学技术。

本会为国际性应用易学研究机构,目前下属32个分会。人才济济。由刘振学老师担任本学会会长。

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由本会主办、四川省广元市道教协会协办、中国应用易学研究会广元分会承办的首届中国易道风水专家高峰论坛于2008年11 月8日在西武当山隆重召开。苍溪县委书记、县长任华兮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副县长刘承枝主持本届大会。

任华兮代表县政府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易学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祝大会圆满成功。他说,《周易》是中华上古文化精华的总汇,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一,全国易道风水专家高峰论坛暨全国应用易学专家百强杯颁奖大会在苍溪县召开,给我们提供一个了解易学的机会。并衷心的希望各位专家不吝赐教,在挖掘苍溪县道教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等方面多献良策,特别是对苍溪县作为道教发源地、发祥地之一的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多提供宝贵意见,广泛宣传苍溪,加快苍溪发展步伐。同时任华兮还向参会的各位专家和代表就苍溪县在省市、乃至全国关注的一批重大项目的上马,以及全县在实施资源就地转化战略,大力推行“三园一村”统筹发展举措,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

本次大会的主要宗旨是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易学文化思想在人类社会生活应用、易学与道学有机结合、风水与旅游观光有机统一等学术交流,以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服务社会。在学术报告会上,大会各位专家以自己身平所学,以科学的态度,生动地阐述了易学在科学应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中国易学研究会会长、著名易学专家刘振学向全国著名易学专家的集体和个人颁奖。

该县副县长刘承枝,县政协副主席韩宗怀,县委统战部部长权儒先,县民族宗教局局长熊玉琼还获得了本界大会的应用易学推动奖。

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

本研究会名称为:中国应用易学研究会。

英文名称:CHINA APPLICATION I CHING SEMINAR

第二条:法定地位

本会法定地位:是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成立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和学术研究机构,授权服务实体单位为中国风水研究协会有限公司。

本会政府登记号码:37688429—002—03—07—1

注册生效日期:2008年1月3日。

本会长设办公地址为北京,在齐齐哈尔市有长设办事机构。

第三条:本会宗旨

本会宗旨是:以科学发展观研究易学文化思想与应用技术,以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传统文化丰富资源。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具体任务

广泛联系世界各地周易文化与技术应用专家、学者、研究者、爱好者及易学研究机构与团体,发展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开展学术交流、研讨会议,组织观模、考察、学习活动,进行分会授权,评定职称,认定资质等事宜。

第五条:日常任务

为会员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组织海内外学术研讨会议和经验交流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会员制度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权;

3、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八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本会和会员的形象;

3、按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研讨会议等活动;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会员如有严重损害研究会形象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议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全体理事会议。全体理事会议的组成体制是由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副会长四人,常务理事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助理一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理事成员由各界人士及团体会员协商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开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条:理事会职责

讨论和制定研究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审议和批准研究会的工作报告;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决定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推选名誉会长,聘请顾问;

向研究会推荐专家和会员;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条:日常工作

在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负责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

十二条:各级会长

本研究会的性质是依法注册的国际性合法社团,本会会长为本社团法定代表人。各分支机构会长为总会任命的各级负责人,在授权任职期间有全权负责本地区行政职能的代表权,分会为总会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行政与技术的全面工作,总会在同一个地区不重复设立相同机构。

第十三条:会长职权

1、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3、代表大会签署文件,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技术力量

本会与分会皆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与技术骨干等组成专家团若干人,本会还将不定期的发展吸收及评定专家充实专家队伍。同时,凡是任总会或分会领导职务的会员必须至少掌握一项易学应用技术,未经技术考核而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限期在一年内学成一门实用技能,对学习进步较快的会员要及时鼓励,对在业务上取得重大突破的要及时发现,给予表彰,推广经验,在全会中树立虚心好学为荣,不学无术为耻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都有对提高本部门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有江湖陋习存在,杜绝以伪术充当易学技术的现象发生在本会成员身上。

第十五条:本会责任

本会有指导、培训、提高会员法律意识和易学技术水平的责任,有加强规范提升易学整体队伍素质的责任,有组织研讨会议,报告会议,学术、经验交流,文化交流活动的责任。全体会员都有让自己所学服务于社会的责任,也都有帮助和引导易学爱好者学习真正易学应用技术的责任,有向社会作好宣传易学文化,帮助澄清是非,消除人们对易学文化偏见的责任,有阻止破坏易学形象行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会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职称评定评审费;

3、社团和个人赞助捐助费;

4、开展活动和服务业务的收费。

第十七条:经费支出

1、注册及年检费用的开支;

2、办公楼的租赁费用开销;

3、支付人员工资费用;

4、办公、印刷、邮寄、出版、网站建立与维护费用。

5、其它支出。

第十八条:章程的制定

本研究会章程的制定是根据本会宗旨与注册要求而制定,部分格式要求参照相应学会章程样式,未尽事宜在下届理事会议修改补充,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应用易学研究会理事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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