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个中国 |
释义 | 产生和基本涵义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民国从此结束了它的历史地位。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天即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后又致电联合国,声明:国民党当局“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完全无权代表中国。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原则。 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严正立场和合理主张,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一个中国原则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 法律法规论述《宪法》序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 对台湾市县级(含,包括院辖市)以下各级行政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可直接称呼,如台北市市长郝龙斌 对台湾市县级(不含,包括院辖市)以上各级行政机构需加引号,国家级机关需进行变通处理,如“台湾省主席”林锡耀,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台湾行政主管部门等,整体称谓为台湾地区或台湾当局。 对台湾党派可直接称呼,如民进党主席谢长廷。 对台湾具有官方性质的民间团体,需加引号,如“台湾驻美国经济文化事务代表处”,“中华旅行社” 对台湾带有“国立”、“中华民国”字样的团体机构需回避,带有“中华”、“中国”字样则视情况加引号。 对台湾的法律称为“规定”等。护照、引渡、偷渡、白皮书等国家用语也需进行变通。 日常宣示1. 国际外交方面:主张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2. 两岸关系方面:两岸都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3. 两岸两会交往方面:主张“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统一,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是不可分割的,台湾的政治地位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讨论。” 一国两制,是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的一种两岸统一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直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对于一些细节也在进行微调。比如在1990年代及之前,最后一般都会加上一句“不能让台湾的现状一直维持下去”;这可以理解成:如果台湾方面不推动两岸统一,大陆就会采取必要措施;不过,这一点在最近几乎都被删除了,有人据此认为说大陆官方认可“维持现状”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一个方法;但是也有人认为大陆官方一直以和平统一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目标,在《反分裂国家法》中也规定了和平统一必要条件完全丧失作为采取非和平手段的原因之一。 世界各国的看法概述1990年代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都反对双方均为国际承认,要求别的国家选择一方代表中国并建立外交关系。到了1990年代,台湾由于所谓的“邦交国”逐渐减少,在李登辉的任期内,不得不推行“务实外交”政策。 根据这个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它国家建交时,特别强调对方应支持一个中国政策。但是有的时候,对方国家和中共中央政府对一个中国的定义略有不同,但不妨碍整体含义。1971年后,几乎所有与大陆方面建交的国家,在“中国代表权问题”方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在“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方面,对于北京方面宣称“台湾是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或一省)”的立场,则有“承认”、“认知”、“注意到”、“了解并尊重”,在用词上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认识。 2006年3月,在野的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访问美国时明确表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美国政府随即向马英九重申:“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美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变,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美国在此认定的一个中国是凌驾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陆地区、港澳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台湾地区的那个大中国,并非特指两岸之一方。” 看法美利坚合众国: 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目前中国的合法政府。 认知(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与中国现实上分离,但反对片面改变两岸局势。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美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变,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美国在此认定的一个中国是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的那个大中国,并非特指两岸之一方。 日本: 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了解并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 马尔代夫、约旦、葡萄牙、尼日尔、博茨瓦纳、几内亚等六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西班牙等八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认知(acknowledg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泰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认知(acknowledg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十三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注意到(take note of)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菲律宾: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了解并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荷兰: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尊重(respect)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 土耳其、伊朗、爱尔兰、奥地利、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等三十二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合法政府。公报中没有提及台湾。 孟加拉国、德国、利比亚、墨西哥等九国: 只提自某日起建交换使 台湾地区的23个“邦交国”(或称“非法邦交国”): 承认“中华民国”政府。 政治人物的言论1979年元旦,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78年12月26日举行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书中说:“今天,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世界上普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最近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定,和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实现,更可见潮流所至,实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目前祖国安定团结,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在大陆上的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目标而同心戮力。我们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共同发展建国大业。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台湾各界人士也纷纷抒发怀乡思旧之情,诉述“认同回归”之愿,提出种种建议,热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时至今日,种种条件都对统一有利,可谓万事俱备,任何人都不应当拂逆民族的意志,违背历史的潮流。” 2008年12月3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讲话:“3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国际社会中的若干问题中国政府对于国际社会普遍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表示赞赏。 台湾无权参加联合国及其他只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 对于某些允许地区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国政府已经基于一个中国原则,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和实际情况,以所能同意和接受的方式对台湾的加入问题作出了安排。 台湾已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分别参加了亚洲开发银行(英文名称为TAIPEI, CHINA)和亚太经合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TAIPEI)等组织。 一九九二年九月,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主席声明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台湾可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华台北”)的名义参加。 世贸组织在审议接纳台湾加入该组织时,应坚持上述声明确定的原则。 上述特殊安排,并不构成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国际活动仿效的模式。 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不能向台湾出售武器,或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结盟。凡是与中国建交的国家,都应本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台湾出售武器,或帮助台湾生产武器。 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最核心、最敏感的问题。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二十多年来,美国承诺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为自己带来了美中建交、两国关系发展和台湾局势相对稳定的利益。令人遗憾的是,美国一再违反自己在“八·一七公报”中对中国作出的庄严承诺,不断向台湾出售先进的武器和军事装备。现在,美国国会又有人炮制所谓《加强台湾安全法》,还企图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和对中国安全的严重威胁,阻碍了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同时也危害了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对此,中国政府坚决反对。 中国政府以一个中国原则对待台湾的对外交往活动。台湾当局极力在国际上推行所谓“务实外交”,扩大所谓“国际生存空间”,其实质是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要坚决反对。 中国政府保障台湾同胞在国外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中国政府一贯致力于维护台湾同胞在国外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中国驻外国使领馆一向把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台湾同胞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台湾同胞的利益作为自己的责任,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海峡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同胞更能够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充分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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