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安徽省盐务管理局是安徽省盐业的主管机构,主管全省盐业工作,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是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38家大型企业之一,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安徽盐业资源丰富,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作为省盐业的主体,是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2008年销售总额27.3亿元,实现增加值4.9亿元,利税总额2.5亿元,其中实现利润1.36亿元,全系统总资产18.7亿元、净资产7.1亿元;在职职工8980人,离休152人,退休1798人。在岗职工年人均收入2.5万元,同比增长13%;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9.3%,在全国同行业和省属企业中较好地保持了应有的位次。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盐业管理的具体规定,搞好监督检查; 2.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会同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同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省盐矿资源勘察、开采实行监督管理; 4.提出本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5.负责盐政稽查,依法查处盐生产、运输、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6.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盐厂治安秩序,查处破坏盐厂生产经营秩序行为。 组织机构内设处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盐政法规处(安徽省盐业协会秘书处)、经营业务处、规划发展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企业改革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处(资金结算中心)、监察审计处等。 市级单位: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淮北市盐务管理局、亳州市盐务管理局、宿州市盐务管理局、蚌埠市盐务管理局、阜阳市盐务管理局、淮南市盐务管理局、滁州市盐务管理局、六安市盐务管理局、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巢湖市盐务管理局、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宣城市盐务管理局、铜陵市盐务管理局、池州市盐务管理局、安庆市盐务管理局、黄山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59个县级盐业公司(局)。 全资(控股)公司: 安徽徽盐连锁有限公司、安徽盐业汽贸有限公司、安徽省顺朝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省花园宾馆;安徽省长江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中盐安徽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辖中盐安徽盐业配送有限公司、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安徽华润盐业发展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詹先豪。(副厅级)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力亚。(副厅级)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石俊。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良贵。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许建胜。 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颜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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