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襄汾县财政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襄汾县财政局下辖国际资金管理局、国库支付核算局、政府采购中心、预算外收费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建设投资公司,机关内设7股1室,现有干部职工112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7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35人。 近年来,全县财政收入由2001年的1.15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5亿元,七年间增长了13.04倍,年均递增17.4%。襄汾县财政局连续七年受到临汾市人民政府表彰,蝉联全市财政系统综合考评“七连冠”,2007年,财政局屡获上级表彰: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创建示范单位;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组织部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精神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对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3、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县级和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部门采购工作;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5、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政评估业务。 6、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县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7、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8、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及国际粮农开发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和磋商业务,并负责供水款的引进、转贷、管理、监督和项目考察等工作;负责拟定贷款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规章和办法;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督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和组织执行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补充规定。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政府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11、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本局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及机关后勤工作。 二、预算国库股 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金库管理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提出并拟订县对乡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县乡预决算,编制、全县财政总预决算;审查、汇总和批复县级部门预决算;跟踪分析本县预算运行情况,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提出增收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县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统一管理县财政的银行开户;负责政府内债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对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三、行政政法科教文股 负责掌握行政、政法、外事、旅游、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的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单位财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离退休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 四、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股 负责掌握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离退休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拟定全县财政稽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局机关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五、税政条法农业股 了解掌握全县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承担地方税政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意见;管理国家赔偿费用;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的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掌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管理和分配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有关股室提出农牧业税特大灾情减免事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和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产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离退休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配合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六、经济建设企业股 负责掌握计划、经贸、交通、粮食储备、国有企业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计划和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负责与县计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离退休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研究提出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的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负责监管县级国有企业财务并拟订相应的财务制(地方金融企业、税政条法农业股分管的企业除外);负责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拟订;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办理县级工交、内贸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和分配县级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参与归口国有企业和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会计综合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确和制度;督促执行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工作;研究财政发展和财政分配政策,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算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综合财政计划;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经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审批全县性和县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和监督地方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八、人事教育地方金融股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全县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监督地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财政财务政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财政登记;审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其它重要财务事项。 九、国际资金管理办公室 负责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及国际粮农开发组织贷款的引进、转贷、管理、监督和项目考察、还本付息等工作。拟定地方性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规章和办法。 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坚持改革开放,促进银企合作,为符合国家和县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特别是有利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及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服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2、坚持支持发展与防范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操作相结合,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负责担保资金的日常管理。 3、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 4、执行襄汾县财政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出资者的职权和对公司经营的国有资产实施的监督管理。 5、承办县财政局委托的其他业务事项。 十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多渠道筹措,融通建设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通过资产运作,经营开发等扩充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中小企业发展步伐,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十二、采购中心 1、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2、受采购单位委托,代其组织超过门槛价以上的采购事宜。 3、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供应商库、专家库等信息系统。 4、发布、收集、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5、检查政府采购定点单位服务质量。 6、负责罚没、违纪物品的变现处理。 7、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十三、国库支付核算局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维护财经纪律。 2、根据国家《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职能。负责开设、使用、管理县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有关账户;统一办理县给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向代理银行下达财政资金支付令和签发支票;监督、检查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情况。 3、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等账户的日常支付和财政单一账户逐日清算;管理、维护国库支付信息系统,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4、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设置资金账户,进行分类核算,向有关部门提供资金使用信息资料。 5、根据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对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与控制,审核县直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把好支出审核关;监督部门预算的具体执行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落实,协助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和预算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负责代理县直各预算单位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7、根据财政需要,进行统计分析,为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政策分析与制定提供服务。 8、负责对县国库支付机构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9、承办县财政局委托的其他业务事项。 十四、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县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及其他收入收支管理工作。 3、及时掌握和反映各项收费(基金)的收支情况,负责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为财政部门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 4、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的管理使用及核销工作。 5、根据授权对县级单位预算外资金的征收上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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