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所知录 |
释义 | § 所知录 记描南明史事的编年体史书,共6卷。明末清初钱秉镫著。 钱秉镫,生于公元1612年,卒于公元1693年,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工诗善文,字幼光,后改名为澄之,字饮光,号田间,江南桐城(今属安徽)人。明末诸生。青年时代曾参加复社,名重一时,弘光年间,因为权臣马士英、阮大铖迫害复社文人,被迫往吴江躲避。不久,弘光朝灭亡,与钱钺一起在吴江起兵抗清。失败后逃往闽地,投奔唐王,授为彰州府推官。唐王政权不久覆灭,又入粤投奔桂王,授礼部仪制司主事,考授翰林院庶吉士,知制诰。广州,桂林相继陷落后,为避祸他曾一度削发为僧,改名幻光。在此之后,历尽艰辛,终于在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返回故乡桐城。从此,改名澄之,字饮光,号田间,终生不复出仕。务农自给达四十余年,直至去世。 钱秉镫学识广博,富于才情,无论诗、文均有很深的造诣,而尤以诗著称。由于他深处易代之际,饱经沧桑,备受忧患之苦,所以他的作品题材宽广,内容深厚。他的创作以归隐为界,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诗歌多取材于明未清初政治大事,展示出一代兴亡的历史教训,具有明显的史诗特色;后期诗歌则多取材于下层人民和他个人的生活,写出民生疾苦,抒发他对新朝统治者的强烈愤慨。在艺术上,他的诗”五言似陶公”(沈德潜《明诗别裁集》),“七古拟张、王乐府,亦近香山,”陈田《明诗纪事》。其实,他是博采众家而又能词必已出的,他的诗能够独抒性情,诗风冲和淡雅却又深沉精粹、骏快可喜。 钱秉镫的古文也堪称不俗,吐辞明白晓畅,气势浩然充沛。《伯夷论》、《三国论》、《答他州喻太守书》等均可见出其特点。 除将要介绍到的史书《所知录》外,钱秉镫在文学方面的建树更为丰硕,一生共著有《田间诗集》三十卷,《田间文集》二十八卷,《藏山阁集》诗十四卷,文六卷,另外,还著有《田间易学》十二卷、《田间诗学》十二卷,《庄屈合诂》一卷。 《所知录》是钱秉镫晚年归隐时在耕作及写诗之余潜心著述的南明史籍,共六卷,书首有凡例,严州邵无已的序言,书末有作者的附语和章■觉跋,明确记载了该书的史料来源以及写作的经过。六卷书中,记载南明隆武小朝廷政治,军事史实的共一卷,记载南明永历小朝廷史实的共三卷,卷五、卷六是两篇附录,卷五记载了南明弘光朝裁决的所谓“南渡三疑案”,即“假冒亲王案”、“假冒王后案”、“假冒太子案”、作者在记载过程中不是记载道听途说而已,而是加进了自己的思考,认为案中有许多疑点,并进行分析,推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卷六是“阮大铖本未小记”,记载的是南明朱由崧弘光小朝廷权臣阮大铖的一些遗闻轶事。 《所知录》第一至第四卷以大量篇辐记述了南明隆武朝两年间以及永历朝前四年的政治军事史实,是一部编年体的史书,分成隆武纪年和永历纪年两个部分。隆武、永历两朝是继李自成起义军攻克北京崇祯帝自杀明王朝覆灭及清年入关入主中原后,明朝残余势力在南方建立的、在南明弘光朝覆之之后的另外两个小朝廷,其皇帝分别为唐王朱聿键,桂王朱由榔。先看隆武王朝。隆武王朝建立于公元1645年闰六月,覆亡于公元1646年八月,仅仅存在了一年零三个月便告终结。隆武王朝是由福建军阀郑鸿逵、郑芝龙等人拥戴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登基而建立的,故隆武帝认为只有郑鸿逵、郑芝龙等大军阀才能保证其生命,使其坐稳皇位,所以他便无原则的宠信,依赖郑芝龙等军阀,对他们言听计从,成了一个躲在大军阀卵翼下的傀儡和木偶,遇事毫无主见,听任一帮大军阀摆布。 在一六四五年,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南方的许多省市都尚未沦入清兵之手,而且还有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的余部仍在奋力抗击清军,全国各地的抗清运动此起彼伏,风起云涌,兴复的希望是很大的。但隆武朝内部政治昏庸,权力斗争非常激烈,郑鸿逵、郑芝龙等武将以军事实力为后盾,把持着朝政大权,排斥比较有正义感的爱国文臣黄道周、张家玉等等,而隆武帝朱聿键本人则虽有兴复故土、建立明王朝中兴伟业的主观愿望,但并无挽狂澜于既倒的开明君主的魅力与实力,他即排斥广大的抗清农民起义军,拒不接纳黄道周、张家玉等文臣的合理建议,而是一昧依赖郑芝龙等军阀,致使大权旁落,当清兵南进大军压境之际,隆武帝所信赖的郑鸿逵、郑芝龙等军阀纷纷逃窜,根本没有所谓的忠心护主之心,有的甚至叛变投清,一六四六年八月,隆武帝被清军俘获遇害,成立了仅仅十五个月的隆武王朝宣告终结。这是《所知录》第一卷的内容,记述了隆武王朝从建立到覆亡的始末。 § 相关条目 《所知录》第二、第三、第四卷以大量篇幅详细记载了另外一个小朝廷永历王朝从建立到覆亡的经过。隆武帝遇难后,公元1647年,桂王朱由榔在著名抗清将领瞿式耜等人拥戴下,即位于肇庆,在西南地区建立了永历小朝廷,永历朝自从建立的第一天起,就处在风雨飘摇中,政权未尝稳定过一日。然而,永历王朝虽然是一个在居无定所中备尝颠沛流之之苦的小朝廷,但却将明朝灭之以前政治上的昏庸腐朽传统继承无遗。永历帝朱由榔为人懦弱胆小,优柔寡断且贪生怕死,他同隆武帝朱聿键一样毫无用人之明和治国之才,也无兴复故土,建立中兴伟业的理想报负,他所想的,只是依靠各地军阀,偏安西南,坐稳自己的皇帝位子,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因此,他不思进取,只图苟安于一时,虽有瞿式耜、何腾蛟等忠心为国的文武大臣为之出谋划策,但他对他们并不信任,他只一昧信赖宦官、锦衣卫,致使万历年间宦官干政的历史又一次重演,朝廷内部党争纷起,各自以军事实力为后盾,互相倾轧,斗个不停,而永历帝则大权旁落,毫无主见。 为了取悦于当时各地的军阀势力,永历帝竟然允许他们坐地收税,自由取给军饷,任用官吏,干预朝政,从而直接促成了当时各军阀之间互相争斗、割地称雄的局面。明朝覆亡后,活跃于全国各地的抗清力量主要是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余部,另外还有一些原来明朝的官方军队和一些自发的地方武装。虽然数量颇为壮观,但成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而永历政权又缺乏强有力的政府来进行节制,致使官方军队和农民起义军之间、各地方军队之间,不时地发生冲突和火并,自相残杀严重削弱了抗清的军事力量。另外,由于永历小朝廷财力的匮乏以及政权的软弱,致使各军队普遍的军饷不足,纪律涣散,士兵骚扰百姓财物的事件屡有发生,也失去了百姓的信赖和支持。外临强大的敌军,虽然有瞿式耜、何腾蛟等人奋力维持忠心谋划,但也依然挽救不了永历王朝灭亡的厄运。 根据作者在书未的附语、章■觉跋,可以知道《所知录》的资料来源以及写作经过。按照作者自己的记述,他所记载的隆武朝史事有的是得之于传闻,有的则是亲身所历所见所闻,而关于永历王朝的史事,在永历二年以前,所依据的是永历朝廷当时的官员一姓刘名湘客者的日记,而永历三年、永历四年史事,因为当时作者已供职于永历朝廷,先后任礼部精膳司主事、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编修并和管制诰,所以有很多的机会得睹当时的朝政实况,便往往是”或得诸目击,或得诸章奏,或得诸从戎士大夫之口”。作者将各种见闻,“随即记录”,而且在永历五年滞留于梧州乡下时,便已“略加编辑”,写成大部分书稿,由作者本人的这些记述我们可以看到,《所知录》书中的大量史料不仅是得之于作者的亲见亲闻这样的第一手资料,而且该书也不同于那些事发后许多年凭作者追忆回溯而写成的史书,故较具可信性而有着较高的史料价值。 这一点历来为各代史家所公认。比如,全祖望《鲒奇亭集》外编对此书的题跋中曾记载了黄宗羲对该书可信性的极力称赞(赞语略),谢国桢也在《增订晚明史藉考》中盛赞该书曰:“为记隆武、永历两朝最直接之资料,堪备南明史事之徵”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所见录》的记述中也有许多得诸传闻而传闻失实或作者本人疏于考证的地方,尤其是在涉及到人物评价方面,由于作者本人便是永历王朝的一员,且立场与瞿式■、金堡等一党相近,所以在记述这些人物时对其推崇之至,有时不惜曲笔讳饰,而对于与自己立场相对的人物,则以笔诋毁之,这都使得书中的人物评价中出现了许多有失公允的地方,这一点是我们在阅读《所知录》过程中所应该注意的。但总体来看,这也无损于读书的史料价值,因为这样的地方终究是少数,瑕不掩瑜。另外,关于“南渡三疑案”及“阮大铖本末小记”两篇附录,根据作者在书前面的《凡例》所称,都是得之于传闻,是否信史尚有待于考证。 《所知录》记事采用编年体,在记述各年的史事时都有固定的体例,总是先以较大的字体书写重要的事件,然后用较小的字体详细注明事件的经过,并且在注中附有大量的叙事诗究其原因,并非因为作者有高深的诗歌造诣而欲在史书中一逞诗才,傅以年在《华亭年室题跋》中的见解颇有说服力,可以说是合理的解释。他认为作者之所以用了在史书中比较少见的诗的形式来记载史事,是因为作者“恐涉嫌讳,未便据事直书”,不得已便借助诗歌这一比较婉曲的方式来补记他在前文中不便“据事直”书的部分。 《所知录》一书写成后,多以抄本流传于世。在辗转传抄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完全根据原书原貌;而且人们又往往喜欢依据自己情况进行增削窜改,致使该书体例凌杂,毫无顺序。眉目不清,文字互异之处比比皆是。现存各抄本当中,《荆驼逸史》本仅有三卷,不仅将附录的五、六两卷”南渡三遗案”及“阮大铖本末小记”全部删除,而且作者所附的诗文也被尽皆删去,记述明永历王朝史事的三卷也被压缩成为两卷,只有第一卷较好地保存了原貌。另有新学会排印本是根据传抄本排印的,共六卷,包括隆武纪年一卷,永历纪年三卷,南渡三疑案、阮大铖本末小记两卷,且书前面有凡例、严州邵无已的序,书的后面有章■觉的跋,作者所附的诗文也比较完整,可见,此排印本所根据的传抄本是一个足本。由于钱秉镫忠于明王朝,入清后隐居不仕,他所著的《所知录》也并没有打算公之于世,所以撰写时,便毫无顾忌,书中仍以清政府严厉禁止的隆武、永历年号纪年,并且不避清讳,清朝禁用的字眼到处都是,这当然为清朝政府所不容,所以该书于乾隆五十三年被明令禁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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