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魏骥 |
释义 | 人物简介魏骥(1373—1471),字仲房,号南斋,明浙江萧山城厢镇人。永乐三年(1405)中举,次年,进京会试,以进士副榜授官松江府儒学训导。任内,学生有成就者众多。不久魏骥奉调应召参与《永乐大典》的纂修工程,书成还任,荐任太常博士。宣德元年(1426)由吏部尚书师逵荐为吏部考功员外郎,转任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统三年(1438)诏试行在吏部授左侍郎,次年实授。曾多次奉命巡视畿甸蝗灾,询问民间疾苦。八年改任礼部左侍郎,魏以年老力衰请求致仕,遂改任南京吏部侍郎。十三年,再次以老辞官,不准。十四年又任南京吏部尚书。期间,曾两度典试江西。“土木之变”时,为对瓦剌用兵献计献策,屡被朝廷采纳施行。 人物生平魏骥居官清正,不徇私情,对赠送的特产、珍宝之物一律拒绝。在吏部,有一进士同官已许之放缺,魏骥不予认可。有罪犯王纲,恶逆当杀,官员为其保释。魏拒请托,依法定刑。景泰元年(1450),年事已高的魏骥调到京城。此时其学生陈循已升任大学士,为讨好恩师,力劝其在京城立朝,遭魏骥严辞拒绝。77岁辞官回乡。 魏骥告老还乡后,在家居住20余年,平易近人,布衣粗食。为解乡民水患之苦,多次向当局提出修水利,还亲自主持修筑麻溪、西江、白露、湘湖、瓜沥、股堰、单家、曹家等处塘堰及徐家、螺山、长山等闸。为禁止富豪争相围湘湖为私田,魏即呼吁官府,发动乡民,清查私田,疏浚湖身,修筑涵闸,使湖中蓄水增多,仍保湘湖周围农田防旱防涝之利。成化七年(1471),宪宗闻魏骥筑堤浚湖,有功乡里,特遣使问,赐羊酒,并命地方官每月供米三石,使者未至而魏骥已病卒。逝世后,钦赐祭葬,谥文靖。乡民为纪念他的功德,在湘湖跨湖桥东南岸的湖山村徐家山坞修筑有雕像护卫的墓葬,今尚有部分保存。 魏骥在文学上的造诣颇深,文章醇朴典雅;诗则不求雕饰,自然隽永。求文者不绝,篇章之富,山刊版刻,几遍天下。负书名,虽圆健而不免俗。其著作有《南斋前后集》、《松江志》、《水利事实》、《水利切要》、《理学正义》、《南斋摘稿》等。 史籍记载《明史》——列传第四十六 魏骥,字仲房,萧山人。永乐中,以进士副榜授松江训导。常夜分携茗粥劳诸生。诸生感奋,多成就者。召修《永乐大典》。书成,还任。用师逵荐,还太常博士。帝谓曰:“刘履节为御史九年,高皇帝方授是官,不轻予人也。” 宣德初,迁吏部考功员外郎,历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统三年,召试行在吏部左侍郎,逾年实授。屡命巡视畿甸遗蝗,问民疾苦。八年改礼部,寻以老请致仕。吏部尚书王直言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简。乃改南京吏部。复以老辞,不允。十四年进尚书。英宗北狩,骥率诸司条上时务,多施行。景泰元年,年七十七,致仕。 骥居官务大体。在太常,山川坛获双白兔,圻内生瑞麦,皆却不进。在吏部,有进士未终制,求考功。同官将许之,骥持不可。法司因旱恤刑,有王纲者,恶逆当辟,或悯其少,欲缓之。骥曰:“此妇人之仁,天道不时,正此故也。”狱决而雨。 正统中,王振怙宠,凌公卿,独严重骥,呼“先生”。景泰初,以请老至京师。大学士陈循,骥门生也,请间曰:“公虽位冢宰,然未尝立朝。愿少待,事在循辈。”骥正色曰:“君为辅臣,当为天下进贤才,不得私一座主。”退语人曰:“渠以朝廷事为一己事,安得善终。”竟致仕去。 骥端厚祗慎。顾劲直,好别白君子、小人。恒曰:“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家居,忧国忧民,老而弥笃。萧山故多水患,有宋时县令杨时湖堤遗迹。骥倡修螺山、石岩、毕公诸塘堰,捍江潮,兴湖利。乡人赖之。居恒布衣粝食,不殖生产。事兄教谕骐,虽耄益恭。时戴笠行田间。尝遇钱塘主簿,隶诃之。答曰“萧山魏骥也”。主簿仓皇谢慰而去。 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言:“臣先任萧山,见致仕尚书臣魏骥里居,与里人稠处,教子孙孝弟力田,增堤浚湖,捍御灾患。所行动应礼法,倡理学,勖后进。虽在林野,有补治化。骥生平学行醇笃,心术正大。谙世事,??国体。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八岁,四方仰德,有如卿云。百年化育,滋此人瑞。臣读前史,有以归老赐禄毕其身者,有尊养三老五更者,有安车蒲轮召者,有赐几仗者,上齿德也。骥齿德有余,爵在上卿,可称达尊。乞下所司,酌前代故事施行。”帝览奏嘉叹。遣行人存问,赐羊酒,命有司月给米三石。使命未至而骥卒。赐祭葬如礼,谥文靖。其子完以骥遗言诣阙辞葬,乞以其金振饥民。帝怃然曰:“骥临终遗命,犹恐劳民,可谓纯臣矣。”许之。萧山民德骥不已,诣阙请祀于德惠祠,以配杨时。制曰“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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