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铜陵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 |
释义 |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铜办〔2008〕43号)设立铜陵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是市政府负责全市招投标采购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划入职责 (一)市建设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职责; (二)市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水利、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职责; (三)市国土部门负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行为的集中交易职责; (四)市国资部门负责的国有产权集中交易职责; (五)市财政部门负责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交易职责,以上职责统一交由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行使。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二)受理本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招标文件备案,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政府集中采购交易,发布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的项目信息,为交易双方、中介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对交易双方、中介机构进行资格核验;对进场交易项目的行政审批情况进行核验。 (四)牵头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设、管理、使用招标投标各类评委专家库。 (五)组织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 (六)负责对各类交易的统计、分析,并报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 (七)建立各类交易活动中有关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提交有关部门。建立投标企业、供应商、中介机构、商品价格等信息库。 (八)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备案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九)接受和处理投标单位、供应商的质疑,维护中心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内部事务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采购科 负责全市货物、服务及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 (三)招投标科 负责全市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各类交易活动的管理。 另外,在市监察局增设招投标监督检查室,全程监督招投标采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撤销原市建设委员会建工局所属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回全额事业编制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撤销市财政局所属政府采购中心,收回全额事业编制4名。 (二)从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调剂全额事业编制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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