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死亡博客事件 |
释义 | 死亡博客2007年12月29日,31岁的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层楼的家中纵身跳下,用生命声讨她的丈夫王菲和“第三者”。在自杀之前,姜岩在网络上写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在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的不忠,并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姜岩在自杀那天开放了博客空间。 2008年1月初,姜岩自杀前的博客开始被网友转载到各大论坛上,引起了关于第三者问题的激烈讨论。一个自称姜岩的朋友的朋友发表了《哀莫大于心死,从24楼跳下自杀MM最后的BLOG日记》的帖子。帖子中写到,“从张美然3377事件,到年底张斌胡紫薇事件,再到自杀的姜岩,小三的话题一次一次出现在视野里。而我们,除了谴责之外,其他,再也无能为力。”08年的第一场网络风暴由此展开。 姜岩,这个用自杀结束自己生命的女人,唤起了人们,甚至比她更年轻的人们对一种美德的向往,这种美德一度被认为是人性的枷锁而被“寻求解放”的人们抛弃。它是现代人久违的老朋友了,它的名字叫忠诚。 此事成为2008年初中国互联网上最热门的事件之一。 引发网络暴力网友在讨论谴责漫骂之后,动用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并迅速搜查出王先生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电话、MSN等资料,并在网上号召其所在行业驱逐他们。其后,姜岩的丈夫王菲也在网上发表声明,对事件作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并声称:“网络是天堂,但同时也是地狱,现实与虚无并存,不管结果如何,相信在相关机构逐渐进入调查此事后,事情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们相信网络,但我们更相信现实,正义只存在于现实中。”但此举不但没有平息网友的愤怒,反而火上加油,认为是“颠倒是非黑白”。很多网友将此事闹到王菲的单位,王菲因此遭到辞退,其他单位一接到王菲求职也退避三舍。王菲父母的住宅被人多次骚扰,激动的网友甚至在其门口用油漆写下了“逼死贤妻”等字样。 1月19日为姜岩的“三七”,网友自发来到其生前居住的小区悼念她。当天中午,网友在和当地物业沟通后,大家有序地来到姜岩家门口,依次献花。为了不打扰到邻居,整个过程都在无声中进行。在表达了自己的悼念后,大家带着悲伤纷纷离去。网友在网上公布了这个过程。 姜岩死后,王菲一直称病没有出面。由于王菲不肯签字,姜岩尸体迟迟没有火化(这也成为网友责骂的重要因素之一)。后来王姜二家通过各自代理律师就墓地选择、精神赔偿、财产分配等问题达到不公开协议。姜岩尸体在1月25日火化。 “人肉搜索”第一案2008年3月,王菲不堪忍受网友自发的长期对其及家人的不断恐吓谩骂和威胁的短信、邮件及现实中的骚扰,工作更是没有用人单位敢接收。将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三网站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并索赔精神抚慰金和工资损失。 2008年12月18日,由“死亡博客”引发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宣判。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两家网站的经营者或管理者,被法院确认构成对原告王菲名誉及隐私权的侵犯,分别被判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王菲精神抚慰金3000元和5000元;天涯网因于王菲起诉前及时删除了侵权帖子,履行了监管义务,因此其经营者经判决认定不构成侵权。判决对于该案涉及的个人在网络上的隐私权、名誉权保护以及网站的监管义务等均进行了详细论证,对当前网上频发类似事件应具警示作用和指导意义。一审宣判后,“北飞的候鸟”网站的管理者张某奕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9年12月23日,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北京二中院进行了终审宣判:王菲在与姜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是造成姜岩自杀这一不幸事件的因素之一,王菲的上述行为应当受到批评和谴责。但对王菲的批评和谴责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不应披露、宣扬其隐私。张某奕作为“北飞的候鸟”网站的管理者泄露王菲个人隐私已构成对王菲的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故此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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