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水师营满族镇 |
释义 | 水师营满族镇隶属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管辖。位于齐齐哈尔市境南部,东南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毗邻。镇政府驻地距市区约10公里。 镇名源于境内水师营屯名。清初,齐齐哈尔驻有水师营,此地借用水师为名。是时,水师营一带已有小阿勒街屯、大巴尔虎屯、小巴尔虎屯等,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清末,先后隶属黑水厅和龙江府管辖。中华民国时期,隶属龙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水师营一带,分隶大民村和小阿拉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龙东县管辖。1948年3月撤销龙东县,复归龙江县,隶属第十一区管辖。1951年7月,划归齐齐哈尔市,隶属农村区管辖,1954年10月改隶榆树屯区。1956年5月,并村划乡,设置水师营乡。1958年12月,改称和平人民公社水师管理区。1961年8月,并人大民农业分社。1962年从大民农业分社划出设置水师营农业分社,1965年改为水师营公社,隶属郊区管辖。1973年划归昂昂溪区管辖。1984年1月,改为水师营乡。1990年9月,改设水师营满族镇。 1993年被国家林业部列为全国22个治沙试验示范基地之一。 1994年被国家计委列为百个农村小城镇建设试点单位。 1997年撤乡建满族镇。 2000年被国家体改委列为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 200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镇。 水师营满族镇一带地处嫩江平原西部,地势平坦,苇草资源丰富,为齐齐哈尔市畜牧业生产基地之一。全镇总面积199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33859.53万亩,草原面积11.6万亩,苇塘8万亩,奶牛存栏9500头,年产鲜奶24000吨,生猪存栏19500,年出栏生猪33000头,肉牛存栏2000头,年出栏肉牛3200头,羊饲养量2500只,家禽饲养量65万羽,年出栏50万羽。全镇养鱼水面28000亩,其中精养塘面积16000亩,自然水面12000亩,淡水鱼产量700万斤,鲜奶收购站点20个,2010年全镇社会生产总值50000万元,农业生产总值21000万元,工业总产值23000万元,第三产业产值60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8105元(2011年初数据)。全镇共辖水师营、崔门、衙门、大巴虎、小巴虎、崔家店、平房、小阿拉街、哈钦岗子、小三家子等10个自然村,行政村为水师营村、崔门村、衙门村、巴虎村(大巴虎、小巴虎)、平房村(平房、三家子又名农科、哈钦岗子)、小阿拉街村(小阿拉街、崔家店)。2010年末全镇总人口15640人,满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5%,非农业人口约5500人。镇政府驻地水师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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