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石炭坞村 |
释义 | 石炭坞乡,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镇政府驻地以西2.5公里,包括和平村、向阳村、增幅村、金桥村、新生村、十六亩地六村庄。设六个村民委员会。4022户,11718人。耕地3216亩。主产蔬菜、小麦、玉米。工副业有陶瓷、石料、砖瓦、矽砂、木器、被服、翻砂、油毡纸等企业。年产值5769299元。 《崔氏族谱》载:“吾祖系出城北石马庄。始祖讳汝正,为避金兵之乱,往迤北大金山。及大元开目,始复旧居。二世福族,后居石炭坞。”《鹿氏宗谱》载:“一世庆仙、子四,生于元,卒于明。自明洪武七年由冀州枣强县迁居山东益都县西南界,即今博山。长支钢祖第一门住石炭坞。”明万历十六年《淄西毕氏世谱》载:“吾祖先代当金、元两朝时,自枣强来居颜神之石炭坞。” 明嘉清二十五年(1546年)《淄川县志》、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博山县志》及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续修博山县志》分别载有“石炭坞”宇样。据此,约于元代以前即已建村。 祖传古代因该庄地下多煤,故各庄贫民先后迁来,各自搬运石头,择地垒成小屋,作为屏障栖居。石屋触目皆是,往来商旅过此时,称为石屋子。后因其地四面高中间凹,为“坞”字之义,煤炭俗称石炭,故从其矿产及地形,取名为“石炭坞”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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